一部真正的讀人之作——《心理罪》
? ?《心理罪》是一部名氣非常大的犯罪心理學作品,讀完之后,有好多感觸,讀過的朋友可以交流一下。
如果你是按照作者雷米推薦的順序讀完的話,就會發現這部作品真正的偉大之處,并不在于他的邏輯性,也不在于其中的變態心理學,而是他對人的解讀。
先以苛刻的觀點說下本書的一些不足。首先是目擊者的缺乏,在所有的系列殺人案中,為了突出方木,犯罪中最常見的一個角色,目擊者,嚴重不足,幾乎沒有目擊者提供線索,或者重要線索。其次,犯罪者往往都是方木的接觸者,偶然性太強,總是無意中被方木察覺到一些關鍵細節,這是作者的偏愛,別人沒有這么多獨特的的資源,作者的偏愛。最后,在刻畫系列殺人案時,過于突出殺手的強大,方木的強大,而警察是無能的,也就是小說中最常見的個人英雄主義,并且方木屢屢大難不死,尤其是城市之光中所提及的以己殺人,在結尾時為了讓方木活過來,而在番外篇兩生花的刻意補缺,無異于狗尾續貂,成為該系列的最大敗筆。
當然,或許是火火太苛刻了,不過的確還有很多不足,影響到讀者本身的探索欲望,讀完前面幾個系列,后面就很容易猜到兇手,在案件的描述中,也基本揮霍盡了作者雷米的現有儲備,所以才給人以千篇一律之感,從恐懼到佩服,再到平淡,就是火火讀書過程中的感覺,不過,火火還是一口氣讀完了。
所以,縱然有這樣那樣的不足,不妨礙其成為一部十分優秀的作品。
從第七個讀者,到畫像,教化場,暗河,再到城市之光,你覺得雷米在寫犯罪,在寫心理嗎?那你絕對錯了,他在寫人。
除了第七個讀者,后面的系列絕對大有深意。
畫的是人,教化的也是人,同時,每個人心里都有一條暗河,并且希望成為城市之光,這一點,在方木最后假意槍殺邰偉時,表現的殊為明顯,方木也想做城市之光,雖然不一樣,可也是光,不同的光,不是以暴制暴,而是阻止暴力的光。也許在雷米的心里,每個人都是一幅畫,在不經意間接受各種各樣的教化……
這就是雷米心中的人。
是人嗎?
是人為何如畫,可以刻畫?
是人緣何被教化,如禽獸?
是人怎么有暗河,這么黑?
是人怎么如此妄自尊大,如上帝般,希冀發出城市之光?
這應該就是雷米對人的幾種解讀,不同角度的解讀,終究,他還是沒有搞清楚,人究竟是個什么玩意兒……不過,他已經做的很好了,完成了對《心理罪》的升華。
如果誰有興趣,可以試試,《心理罪》中所涉及的邏輯,中上;所涉及的犯罪,中等;所涉及的心理學,中等;所涉及的很多,或許都稱不上最佳……
唯獨對人的解讀,絕對最佳。
人,究竟是個什么玩意兒?火火也在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