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年初二,回娘家拜年。
在奶奶家,我看到了姑姑的孫女,也就是表弟的女兒,一個才四歲多點的小女孩。
給奶奶拜過年以后,我們便往二叔家走去,小姑娘也想同去。老公拉著女兒,我拉著小雅,去叔叔家拜年。
在路上,我問她:“小雅,你媽媽今天怎么沒來?”
“我媽媽在我姥姥家”小雅說。
“那你媽媽過年時在家嗎?”
“沒有。”
“為什么啊不回家啊?”
“我媽媽不要我了。”
聽小雅說出這句話,我頓時感到一陣心酸。大人離婚,最受傷的永遠都是孩子。
去年初二的時候,就知道他們倆在鬧離婚,一年的時間過去了,原本想著年輕人嘛,鬧鬧也就過去了。真的沒有想要走到要離婚的地步了。
到底是因為什么導致兩個人過不下去了,我也不是太清楚,也不方便打探別人的隱私,只知道是表弟媳婦執意要離婚的。
看看這一雙可愛的兒女,怎么忍心離婚,離開他們,離開家里呢。
在我媽家里吃過午飯,下午我又去了一趟奶奶家,幾個姑姑和姑父都還沒有走,都在家里圍著爐子坐著,勸著表弟“能過還是過吧,說兩句好話,去把你媳婦哄回來,好好過日子。”
有姑父說:“你就是再娶個媳婦又怎樣,再生兩個孩子,加上這兩個共四個,你怎么養活?”
表弟一直說著“她犯錯在先,我憑什么哄她回來。”
幾個姑父說“你這個倔脾氣不改一改,看日子能好過不。”
我在奶奶家聽他們說了一個多小時,就借故離開了。
其實婚姻,冷暖自知,因為一些事情,兩個人還能不能在一起生活,可能只有當事人自己心里清楚。選擇離婚還是繼續在一起生活,也要他們自己決定。旁人的意見,僅供參考。
但是我仍然希望,他們兩個能互相體諒,冰釋前嫌,繼續過好日子,讓兩個孩子有一個完整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