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時尚的精髓:法國路易十四時代的優雅品味及奢侈生活》
長久以來,對童話故事總是抱有這樣或那樣的疑惑,并非那種以功利的眼光來審視童話,而是純粹從邏輯出發所發出的疑問。
其中一個就是:如果灰姑娘的水晶鞋是最合腳的,那么,在舞會結束時,鞋子又怎么滑落呢?
直到讀了若昂·德讓的《時尚的精髓》一書,我才明白,原來,灰姑娘根本是穿了一雙“拖鞋”去參加了王子舞會。而且,更重要的是,水晶鞋絕對不可能合腳——因為,由于鞋跟的發明,在當時的法國,鞋匠們根本就放棄了區分左右腳鞋。試想,穿著兩只左右一模一樣的“拖鞋”,哪有合腳的道理呢?
不過,對于漂亮鞋子的狂熱,這倒是真的。非但童話中的王子對灰姑娘的水晶鞋愛不釋手,而且王公貴族們也是個個熱衷于此。路易十四本人更是為了顯示自己的“美腿”,對鞋子下了不少功夫,讓這股鞋子風潮狠狠刮了近半個世紀。
不止是鞋子,事實上,當路易十四開動腦筋,力圖將巴黎變成世界之都時,法國人就開始統治了時尚界,而這種統治一直延續到了今天。
漂亮的時裝、誘人的美食、奢華的室內裝飾,所有這些,在巴黎華燈的映襯下,顯得無比和諧。這是因為,法國正是這一切時尚之物的“故鄉”。
今天,當人們徹夜排隊,等待搶購最新款的iPhone時,很少人意識到,在17世紀60年代,法國人就已經找到了制造“瘋狂”的訣竅。是的,他們明白,提供一種品位,比制造一款實用的工具,對人們更有吸引力。
“堅持高端,忘記低端,以及絕對不能低估裝飾和氛圍的重要性”,法國人開創了一門名為“時尚”的生意,或者更準確地說,是路易十四開啟了這座通往奢華世界的大門。
在此之前,古代歐洲,似乎有著截然不同的兩幅面孔。一幅面孔是慘兮兮的,大家渾渾噩噩地生活在泥濘不堪的鄉村中,借助宗教的力量得到些許心靈上的安慰,要是碰上下雨天的夜晚,簡直就是恐怖片中的經典場景。另一幅面孔,則是光輝燦爛的,就像路易十四的浮雕頭像,在黃金制成的圓盤上,太陽王光芒四射、面帶微笑,衣著華麗的貴族們在各類社交場所內,爭相比拼奢華與高雅。
這讓人想起電影《香水》中場景:一邊是臭不可聞的海產市場,而另一方則是香氣四溢的花朵盛開。
在那位“時尚先生”——路易十四的統治下,那個粗俗的世界被“消滅”了,或是被遮蔽了,人們看到的是歐洲、尤其是法國的高貴。
從發型到服裝,從香檳到法國大餐,從僅僅用于遮風避雨的雨傘到體現貴婦身份品味的陽傘,種種轉折都顯示出路易十四本人對商業價值的理解:“價值并不主要依靠價格和功能,而取決于無形的因素”——審美和高雅。
為什么人們樂于去奢侈品專賣店購物,為什么女性們樂意為擁有一款限量版的LV花更多的錢,為什么追逐時尚的男男女女們更愿意到巴黎、倫敦、紐約去欣賞一場時裝秀?原因只有一點:品位。
人們愿意在提高自己的品位上下功夫。穿得更為漂亮、吃得更為精致、用得更為得體,像一位尊貴的國王一樣高雅,而不是像一個骯臟的乞丐一樣粗鄙。這樣的價值觀讓法國在商業上獲得巨大成功的同時,也讓法國人成為優雅的代名詞。
從其后的歷史來看,等于路易十四的凡爾賽生意經相對的,恐怕只有大洋彼岸的美利堅生意經。不過,在相似的繁華背后,前者更多時候是手工業、小作坊們的天下,而后者則是機器化大生產推動下的供給過剩。
制造欲望和提供選擇,對這兩本生意經讀得最透的,恐怕也只有喬布斯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