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想當然地認為你的聽眾會領悟你沒有直接表達的意思。”
沒想到這也是邏輯范疇的溝通原理。
這個錯誤我在與人溝通時經常會犯。
有時候不管對方知不知道背景就強調現在的情況,以及能做什么事,或者要做什么事。有時候又過于詳細的強調了背景,讓人不耐煩。
這個度一定要把握,所以與人溝通時要盡量了解對方知道的信息,了解的情況背景,然后再補充他人不知道的即可,這樣才能避免對方云里霧里,不知所云,也避免了說太多對方知道的信息,讓人不耐煩,浪費雙方的時間。
而且與人溝通時要多用肯定性的陳述句。既然要說,就認為要說的都是確定的,不是模棱兩可的,不是我不肯定的。不要有太多的口頭語,要簡潔清晰,擲地有聲。
記得以前做演講時,對于不確定的東西總是試圖去強調,經常加類似于“理論上說”這種不確定性的言辭,自以為是嚴謹,卻不知道在他人眼里成了不自信,容易讓別人抓住了把柄。而且本來就不確定,強調一下,對方就越明白你的弱點在哪里呢?抓住這個不確定的點,很容易一問三不知,而且回答也會是猜測性的多,無法給出肯定性的答案。這在雙方溝通談判時很容易處于下風,把自己的軟肋暴露在他人眼前,讓他人一覽無余,輕而易舉就能問的你啞口無言,讓你無言以對,殺個措手不及。
所以,一定要在平時注意這些溝通表達的原則,盡量避免出現類似的錯誤,讓自己溝通表達更明確,更無懈可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