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3工作筆記

今天晚上重新看了之前寫過的代碼,一個函數完成了三四個功能,一拉就是五六十行,真是一片狼藉,完全沒有做到OO編程封裝的特性。現在回想起來,不用提OO,我在最初設計項目功能的時候連最基本的程序設計規則 -- 將任務分成小任務逐個完成,都沒能做到。

還是回家惡補我的 HeadFirst面向對象分析與設計吧~~今天看十幾頁,大體了解了兩點吧,一個是程序設計的三個原則: 第一也是最重要的,滿足用戶需求;第二,符合OO設計原則;第三,可重用性好,可擴展性強。總之,每一次修改代碼,都應該默默質問自己是否做到了這三點。

另外書中對于“封裝”的認識和我之前的理解是有些出入,我原來只知道封裝是可以避免重復代碼,讓你不會一直解決已經被解決的問題~ 實際上,“封裝”還可以增強代碼的健壯性,降低代碼之間相互影響的程度。試想,一段需要經常改動的代碼,如果不對它進行封裝,任其和周邊代碼發生交叉,那么不經意間的一個改動會很容易產生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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