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的新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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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年1月29日,尚在西安的慈禧太后宣布實行“新政”,掀起了急風暴雨式的改革。此次新政在形式與她在兩年前扼殺的戊戌變法頗為相似,那么為什么在兩年后她要實行新政呢?

慈禧在清末新政中起著主導作用,其改革意愿直接導致了新政的啟動、開展及其轉向預備立憲。她主導一場自上而下的大改革,以挽救油盡燈枯的大清帝國。在此過程中慈禧具有強烈地改變現狀的心態,在這種心態下,她對新政和預備立憲采取了較多的支持,因而新政時清廷雖日益窘困,但改革卻仍繼續。

正如我們早就知道的那樣,近代中國的所有問題都不是社會內部自發產生的,而是外部引發的,是西方工業革命和大航路開辟之后的必然后果。如果一直保持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中國便沒有這樣的問題。由于中國社會結構的復雜性,中國沒有在第一時間追蹤西方工業革命,實現社會轉型,待到1840年被英國打敗而走上近代化道路,無論如何都具有一種被動的感覺、不太舒服的別扭、所以中國在那之后半個多世紀里雖然要學西方,但在內容上卻有很大保留,并不愿意像稍后的日本那樣船小好調頭,立馬轉身向西,脫亞人歐,將中國變成一個徹底的近代國家。中國人深厚的文化和民族自豪感使得中國的動作變得異常的遲緩。

新政帶給中國許多新的東西,但到了1903年,新政的未來是怎樣,其實又失去了方向。許多人將先前的發展看做是過去皇權專制主義的延續,以為憑借皇權學制主義才能更有效地組織社會資源,更合理地配置國家資源,才能獲取這樣的效果。這顯然是不為的。根據梁啟超1901年的介紹,中國人那個時候就知道在世界搶至少存在著君主專制、君主立憲和民主立憲三種政治架構。民主主憲不必說了,在君主立憲與君主專制這兩者之間,許多中國人其實是傾向于前者而不是后者,慈禧聽說通過一系列的政治改革,可以保證皇權永固。就是通過政治架構的改造,為至上皇權配置兩個重要助手,一個是擁有一定權限的責任政府,另一個就是能夠凝聚民意的議會。晚年操了一輩子心的慈禧再也不愿多想,此外,她也別無選擇。

基于這種視角,我們看到清廷在短短幾年時間確實做了不少改革,重建了中央及地方官制,理順了中央與地方的分權關系,地方自治的可能性越來越大,各地的發展、竟爭和相互模仿,也就成為那時各地發展的常態,地方的活力與激情真的被激活了,國家的精神面貌也就不一樣了。改革似乎有模有樣地朝著慈禧希望的方向進行

到了1908年,清廷頒布了《欽定憲法大綱》,將一個美好的未來用法律的形式規定起來,這是中國數千年文明史上不曾有的事情,確實意味著中國有可能脫胎換骨,浴火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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