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1日星期五

親子日記第15天,昨天晚上和老公帶孫韶涵去市政府那的河邊去捉魚,因?yàn)槟怯幸淮笃^鋪底,水只到腳腕處的河水,很適合小孩子玩耍。水很清,有好多的小魚游來游去的,孫韶涵在水里開心的捉著,終于親手捉到了一條小魚,興奮了一個(gè)晚上。今天我讓她就捉魚這個(gè)事寫一篇作文,孫韶涵寫的:今天我和爸爸媽媽去捉魚,真開心。就這樣結(jié)束了!我給孫韶涵說:一篇好的寫話必須要有時(shí)間,地點(diǎn),人物,情節(jié),但光有這些還是不夠的,必須用生動(dòng)的詞匯,流暢的語言修飾整片寫話,這樣才算完整。孫韶涵決定重新寫,晚上再看看她改的咋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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