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早便發現自己和常人不同,我沒有痛覺,但我的情感上,卻對痛苦很敏銳。尤其在我發現我能吃掉他們靈魂的時候,我覺得很詫異。我撕裂他們的肌膚,掏出他們的靈魂,有的靈魂虛軟無力,有的靈魂死拽著軀殼不肯放手。有的抓傷了我的手臂,有的人在我小拇指上咬下了血痕,可我不痛,一點也不,我只是在心里對他們感到憐憫,掙扎在放棄與不放棄靈魂邊緣的人,比完全放棄了靈魂的人更可憐。
我選擇那些人的時候,其實是他們給我的機會。
? ? ? 我一拽出他們的靈魂,就拋下他們的肉體,之后他們可以隨意做身為人愿意做的事,因為他們沒有靈魂了,只有肉體,這意味著,他們變成了和我一樣沒有痛覺的人,只是比我更可怕些——他們甚至沒有了痛苦的感情。
? ? ? 其實這也不全是我的錯,我前面也說了,是他們自己給了我機會。哪怕在我有多么覬覦他們不可口的靈魂,其實只要他們沒有過放棄的念頭,我是沒辦法得逞的。一定程度上,我是在幫他們解脫。擺脫了靈魂,肆無忌憚地做他們想做的事情,免得受靈魂的約束,變得那么痛苦。
? ? ? 有時候我回家,家門口常常躺著醉醺醺的人。他們看見我回來了,嘴里嗚咽著,“請把我的靈魂帶走吧,有靈魂太痛苦了,我不想整日在我編造的謊言里活著,沒有了靈魂,我的謊言對于我就是整個現實吧!請把我的靈魂帶走吧!”
? ? 事實上,能吃掉靈魂的不止我一個,我如果不吃掉他們的靈魂,他們遲早也會自己把自己吃掉。
? ? 這不是我的錯。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故事,每個人都說過謊言,有的人愿意生活在謊言里,這不是我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