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鹿鹿
·1·
那天,好些時候不見的葉子來家和我閑聊。
不說話的時候,她就仰靠在沙發上,大半個人窩進烤火被。說真的,那種不自覺流露出的疲憊模樣,那種對生活毫無期待的語氣,和從前單細胞地快樂著的她簡直判若兩人。
問到她之前提起的男友,說是已經分手兩個月了。她苦笑,就要過年,非但不能領著男友回家,反倒在這個節骨眼掰了。
倒也罷了,她試著用輕松的語氣告訴我她已經差不多走了出來,本來除了葉子自己,也沒有一個人看好這段戀情。
她身邊的人都說那個快要三十還在家企打醬油的男人,和這個將將大學畢業在國家行政單位工作的姑娘并不般配,無論經歷還是學歷還是放在戀愛上的精力。而雙方的父母也都以“不現實”為理由反對。
“我真的再也不想談這種父母不支持的戀愛了,”葉子嘆了一口氣,“這種時時刻刻要擔心什么時候分手的感情太累了,很多時候我特別想只是純粹地享受一下愛情哪怕一天。”
戀愛仿佛能改變一個人。
順利和諧的戀情無時不刻地滋潤著你的生活,而失敗的戀情卻各有各的失敗法,它一刻也不停地折磨著本該幸福的當事人,侵噬他們曾經堅信的天長地久,甚至是他們曾經堅定的三觀。
其中一種不順利,就叫做,父母不同意。
·2·
我燉起小菜,給自己和葉子滿上酒。她從前并不是喜歡喝酒的人,但好像人成長到那么些個時候,醉一醉的感覺開始變得迷人。
說起來,這種叫人身心俱疲的戀愛,我認識另一個人,她竟然談過三次。她總共也只有過三次戀愛。跟葉子聊天的時候,那個姑娘和前男友分手已經快一周年,終于到了心不痛淚不流的階段。
她好像專為了這種感情而生的。
她喜歡上的男孩,不知道為什么總是跟她自己一樣細心敏感,有豐富的情感世界卻沒有足夠的意志動力,在一眾自以為是的男生里顯得通情達理,卻也缺乏給予這份感情足夠穩定的心理基礎的能力。
父母不同意的理由有很多,男生A是因為外形不夠高大,男生B是因為性格不夠踏實,男生C是因為學歷能力和她相差較遠。相反的是,男方家長無一例外都對條件不錯的她青睞有加。
對于那個姑娘來說,最開始無關人員的意見都不算事兒,誰沒有幾個缺點呢?誰又能保證自己就是完美的呢?戀愛又不是結婚,在一起開心就好了。
可是她不了解的是,辛苦就辛苦在,當她慢慢對一段感情認真,理所當然地希望能夠帶著男友走到父母面前,讓家人也能夠喜歡自己喜歡的人,那時候便沒辦法不考慮這些。
于是下意識地,她開始催促男友努力改變,希望他為了愛達到那些不算過分的要求,但卻沒有一次實現過。分手的陰云無時不刻懸在頭頂,即便在擁抱接吻甜蜜的時候。
真的好累,好累。只要在家,每一次出門都要撒謊說是約了同學,每一次電話都要偷偷躲在一邊回,每一次被親戚問起感情狀況都只能說還沒有。
哪怕一次,她想,哪怕一次能夠驕傲地大聲地告訴父母和親友,自己和那個他在一起了,跟最愛的父母分享一下戀愛的喜悅和成長,也好啊。
可父母的冷言冷語,每一次都讓她望而卻步。
她有勇氣堅持在一起,卻克制不了自己把壓力導向對方的沖動,她發現自己開始很經常做出恨鐵不成鋼的樣子來,而男方也漸漸被歇斯底里的她折騰疲沓,不再有改變的勁頭。
不知不覺,壓力像一天天匯集而成堰塞湖,終于快要崩塌。
·3·
也是和葉子一般的情景,那個姑娘和我吃飯的時候,講起和最后一任徹底分手那天,男友一口氣喝光了一瓶燒酒。
“你不知道,你父母每次說的話對我傷害有多大!”他哭得跟傻逼一樣,涕淚交流地抹花了臉,他想站起來掩飾,卻又嗵地摔倒在地上,干脆趴在地上痛哭不已。
姑娘從未見過他這樣,又驚又怕又痛,自己也哭得不行。
她終于知道這么久以來,那些父母施加的壓力摧殘的不僅僅是自己,還有他;終于知道如果真的不合適,勉強也只是緩兵之計,到最后累人累己兩敗俱傷;終于放手,再不敢撿起心里的不舍,再接觸類似的情感關系。
此后一年,我也再沒有見過她和誰在一起,接受誰的告白。
這樣的經歷有過三回,怎能不拆解一顆原本想要愛人的心?而找到一個合適的人那么難,她終于覺得自己不能再沒有要求,因為再沒有力氣去勉強多一個人。
愛情原本是開滿園的桃花,誰都希望它香味撲鼻叫周圍的人都沁入心脾,誰也不希望自己的感情是孤單地在偏僻角落里縮手縮腳地生長的。
塞上牛羊空許約,誰又會在一開始,就能夠知道這是注定不會走到頭的旅程呢?
·4·
酒足飯飽的時候,葉子眼眶微紅,問道:“她們都說,沒有走到最后就是愛得不夠深,沒別的原因,你覺得是這樣嗎?”
我笑笑,搖頭。
人生不如電影,站在開頭就能遙望結尾。理智與情感短兵相接的時候,根本沒有人是真正的完勝者。
小時候看劉墉的書,他說他妻子在父母反對的時候還堅持跟他在一起,因為后半身會陪伴自己的不是父母而是伴侶。那會兒單純地羨慕這樣的做派,卻不知力排眾議會有多難。
不是每個人都有這樣的堅定意志,也不是每個人都能在最開始就拎得清什么對自己更重要。愛與不愛的,如果不是對的時機,如果不是對的人,哪怕愛到天昏地暗死去活來,也逃不過分開的結局。
太多事情勉強不來,這不僅僅是苦情歌里的字句,也許就是現實。如果勉強太痛苦,也許只有放手才是長痛不如短痛的好選擇,這又何嘗不是一種愛呢。
可愛情從來就不是見不得人的東西,看到痛苦的戀人們屢屢重蹈覆轍,也不由得想對那些父母說上一說:
或許在上個年代,戀愛普遍是一種條件匹配題,可如果你們年少時候也曾經愛過不那么合適的人,也許就能體會到過那種切膚般的痛苦。
何妨對年輕人的愛情仁慈一些呢?為什么不能給多一些機會,讓他們自己去體驗過全部快樂痛苦,經歷過無數挫折成長后,再自己選擇并承擔后果呢?
愛而不得時有發生,最寶貴的不就是過程中的火花四濺么?哪里有什么可供參考的標準答案,又哪里有人能省略過程直抵結果。既然如此,何不讓那種被至親和至情糾纏壓抑著的左右為難的痛苦,再少一些?
枷鎖已經太多,但行快樂事談何容易。可我只是,這樣徒然希望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