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太熱了,我猜太陽肯定掛得很高,雖然我并沒有看到。但是外面實在是太亮了,而且很燥熱。所以我根本就不會讓自己離開自己的臥室,我選擇待在家里,開著落地扇,外放音箱,放著我喜歡的古風音樂,我特別喜歡我家的小愛音響,叫她放什么歌,她就播放什么歌。你不知道,開著落地扇,吹出一陣陣涼風,聽著古風音樂,看著這本書,是多么的愜意。外面很悶熱,偶爾伴著一些聲音,有樹上鳥叫聲,聽聲音不知道是什么鳥,反正是鳥兒;也有自行車發出的清脆的鈴聲;還有一些不知道是什么聲音的聲音。反正,心很踏實,很安靜,雖然有風扇的聲音,還有音箱放歌的聲音,還是我翻書的聲音,但就是覺得很安靜。
我看其他的書,只要專注一下,一天幾個小時就可以看完。可能要看我夠不夠專注吧。這本書,我個人覺得我看得很慢特別慢,無法當成快餐書來看,是無法很快看完的。我應當是想這樣如此正經的書看得還是少了。要不然也不會消化得如此慢。當然因為書的內容比較嚴肅也比較正經,就是我們常說的外國文學書。本來就是翻譯過的作品,文字上讀下來也是有點兒怪怪的感覺,但是習慣了也還好。這本書分為第一部和第二部,我才讀完第一部,我感覺我有些想說的,所以想寫下。文字和靈感是突然間的,不是說來就來的,你知道的。我剛開始讀的時候,老實說并不能很快地吸引我讀下去,我可能一天第一章,不是我不識字,是要完完全全理解它的文字帶來的東西沒那么簡單。后來我也不逼著自己每天一定要看多少,有的時候看一章,有的時候看兩章,還有的時候完全不看。慢慢看慢慢理解,也會慢慢的漸入佳境。
翻開的第一頁,其實還是蠻有意思的。它是一個追根溯源的問題,所以它會讓你想看下去,到底杰姆的胳膊肘到底是怎么受傷的?下面說到了時間和人物,我就要一點點去看,看到離這個時間這個人物越來越近,我就會有一種呼出一口氣,原來如此,真相大白的感覺。書中以小女孩斯庫特的第一人稱來講述的。這本書的名字叫殺死一只知更鳥,但是知更鳥這三個字只在第一部的第十章出現了。杰姆在用氣槍學射擊,他的父親阿蒂克斯并沒有教他。但是他的杰克叔叔教了他基本的要領。他父親跟他說了一句話:你射多少藍鳥都沒有關系,但要記住,殺死一只知更鳥就是一樁罪惡。我看到這兒的時候,以為他父親并不會用槍。后面我才知道他父親居然是年輕時候這個鎮子里的最厲害的神槍手,他還有一個稱號叫“彈無虛發”。后面的一個事情是,才二月份,哈里·約翰遜先生家的狗瘋了,而且它一直朝著杰姆和斯科特家的方向慢慢靠近,后來他們的父親阿蒂克斯回來了,還帶著一個警長先生。但是當阿蒂克斯讓他開槍射擊這條瘋狗時,他居然把步槍給了阿蒂克斯,他說他怕誤傷其他人。瘋狗越靠越近,阿蒂克斯,動作很快,猛地扣動扳機,槍響了,那瘋狗先是跳起來,然后倒下下去。杰姆看呆了,因為他以為他父親根本不會用槍。這一段其實還有很多小細節,杰姆父親很厲害,但是他不會讓他們的孩子知道他們的父親都多么厲害,他寧愿他們可以簡單寬容地生活。他不想教他兒子學槍,但是他知道是無法阻止的,但是他希望他不要射擊知更鳥,寧愿他射擊易拉罐。但是他會在孩子們受到瘋狗的威脅時,毫不猶豫,非常果斷快速地射擊了瘋狗。他已經三十多年沒有碰到槍了,依舊寶刀未老,依舊是當年那個“神槍手”。之所以,不再碰搶了,是因為他太神了,命中率太準了,每次射獵的時候都是百發百中,偶爾浪費了有一只獵物沒射到,他嘆氣說浪費了子彈。但是,后來他覺得以為自己太準了,所以對那些鴿子鳥兒很不公平,所以他不再這樣了,除非是萬不得已的時候,就像杰姆和斯科特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他才會再次拿起槍。有一個細節就是他開槍之前,把眼鏡扔地上去了,瘋狗倒下后,他撿起眼鏡,用腳后跟把破碎的鏡片全部碾碎,才離開了。我覺得阿蒂克斯太善良了,他應該是擔心有人會被碎片傷害到。
我前面的時候,就很喜歡他們的父親了,因為他們的母親早早的離開了。而且阿蒂克斯也沒有再娶妻,自己帶著杰姆和斯科特。我覺得杰姆和斯科特也成長得特別好。雖然斯科特他們都很調皮,不斷的給阿蒂克斯惹禍。但是他總會耐心地聽他們的解釋。每當杰姆和斯科特打架或者吵架的時候,他不會直接呵斥他們,也不會偏袒任何一方。而是會聽他們的理由。因為他懂孩子。書的第一頁有一句話:律師,我以為,也曾經是孩子。我覺得曾經的阿蒂克斯應該也是也如現在的杰姆和斯科特一樣,愛玩愛鬧,愛捉弄人,愛生氣愛打架,個性分明,也會害怕。遇到對自己不公平的事也會據理力爭,拼命反駁。也會對任何事物充滿好奇心,也會很喜歡一些人,也會很討厭一些人。也會愛上一些事物。阿蒂克斯就是律師,而且他是一個非常善良非常正義的律師。文中提到,杰姆和斯科特常常聽到一些關于他們父親的說法,說他們父親給黑鬼打官司。(黑鬼指美國黑人)而因為這個,他們經常被同學被被杜博斯太太取笑。他們雖然不太理解給黑鬼打官司是什么意思,但是他們通過說話人的語氣和神態,知道這是不懷好意的語言。斯科特因此還與同學打過架。但是阿蒂克斯每次都會告訴他們,要抬起頭,放下拳頭。不管別人對你說什么,都不要發火。試著用頭腦去抗爭。我知道這還是太不現實了,因為在現實中,我們很容易會和別人爭吵,甚至打架。因為我們實在聽不得讓自己覺得不舒服的話,我們會覺得自己受到了侮辱,或者是被打擾,被欺負了。我們不會隨隨便便去傷害別人,但也不會輕易讓別人傷害帶自己。我們會報復會適當做出反擊,一開始可能只是不輕不重的語言提醒,情況糟糕的事情就是你打我一下,我還你一拳。阿蒂克斯的話,是想告訴我們,每當覺得自己被欺負了時,如果覺得可以去原諒別人,可以對別人寬容,那就可以原諒和寬容,盡量要寬容一些。如果,實在忍受不了,也要學會反抗,只不過有的時候需要用頭腦來思考。
我喜歡阿蒂克斯教育子女的方法,他從來不要求杰姆和斯庫特一定要成為怎樣的一個人。他對斯庫特的穿衣搭配沒有要求,不會要求她只穿裙子,只做淑女。斯庫特不僅穿衣服像男孩子,而且行為舉止也很像男孩子,性格比較強硬,而且不服輸,別人打她,她就要打回去。后來在父親的教育下,學會去永更加正確的方式去回應對方。我真的很喜歡阿蒂克斯,他不抽煙不喝酒,不玩撲克不打獵,只坐在客廳里讀書看報,而且善良寬容,理解孩子懂孩子,因為自己曾經就是孩子??墒呛芏喔改付纪浟?,自己曾經也是個孩子啊。他們都太絕對,以為自己說的話最具權威。永遠站在父母角度,說我們只是孩子。卻忘了自己曾經也是孩子。這讓我想起了小王子,小王子里提到了父母不會從孩子的角度看問題,他們只會從自己做為父母作為大人的角度來看問題。這其實對孩子來說是不公平的。阿蒂克斯特別紳士,他會贊美又老又丑的還說他是給黑鬼打官司的杜博斯太太。就算別人始終對你惡語相向,你也要學會寬容對待她,可能她就是一個很可憐的人,她需要用這種方式來讓自己繼續活下去。阿蒂克斯對杰姆和斯庫特說她太老了又生著病,所以不管她說什么,都不要生氣,說這些話的人其實很可憐。但是你只知道她說了你不喜歡聽的話,但是她卻是阿蒂克斯認為最應該的人。因為她需要靠服用嗎啡來緩解疼痛,但是她很倔強,寧愿就這么痛著,也要戒掉嗎啡,因為她想干干凈凈地死掉,不欠任何人,不依賴任何東西。她成功了,她做到了,她就像一朵潔白晶瑩的山茶花,語言刻薄,但又極其倔強,非常勇敢。我很喜歡這段話,勇敢是:當你還未開始就已知道自己會輸,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無論如何都要把它堅持到底。你很少會贏,但有時也會。
我不要帶著偏見去看人,雖然有時候很難真的做到,但要試著去做。因為你看到聽到的可能不是事實。就像怪人拉德利一樣,傳言說他很可怕很臟很嚇人,但是他會給你偷偷送吃的或者是其他東西,他會在莫迪小姐家發火災時,偷偷出來給斯庫特搭了一條毯子。你看他多善良,多可愛啊,卻因為種族歧視,而忽視了他的善良。這本書太多金句了,我文學有限,我很喜歡,所以就直接抄下來了。比如:心智正常的人從不會恃才而驕。這是莫迪小姐來容易我最喜歡的阿蒂克斯。我認為他就是這樣的人,明明你們明智那么全能,但是從不會驕傲。還有這段話,斯庫特問他父親是不是真的愛黑人,他的回答我也很喜歡。他說:“我當然愛,我盡我所能去愛每一個人……有時我也很為難—寶貝,如果別人認為那是個下賤的稱呼并用來罵你,對你來說永遠構不成侮辱。它只能顯示那個人有多可憐,它不能傷害你。我太愛這段話了。嗯,那些試圖想從語言上戰勝你打敗你的人,其實是個可憐人。
我很喜歡阿蒂克斯他們家的稱呼方式,我就說為什么明明是父子父女關系,為什么他們不喊他為爸爸,而且直接喊他的名字阿蒂克斯。而這一稱呼在別人眼里,是覺得阿蒂克斯沒有教育好他們,而他們也沒有教養。我恰恰很喜歡阿蒂克斯的獨特教育方法。這種沒有那么嚴肅,但很和諧相處方式,我覺得沒什么不好。但是,這種相處方式,我目前也是在外國文學里看到過。在中國,爸爸還是要叫爸爸,直接喊名字好像聽起來沒有上下長輩之別。面前,這點兒在我們大中國還是沒有如此開放。國家與國家的區別,傳統不一樣?;蛘吣憧梢試L試用名字喊一下你的爸爸媽媽,看他們是會賞你一巴掌還是罵你沒有長輩大小之分。
這這本書里,還有一段我也很喜歡。就是當斯庫特問她叔叔問題時,他叔叔覺得這個問題現在告訴她并不合適,所以就找了一個與這個問題不沾邊的回答。后來,阿蒂克斯對他說:“當一個孩子問你問題時,看在上帝份上,你要好好回答它。千萬不要編故事。孩子雖然是孩子,可他們能比成人更快地發現你在回避,而這種回避只會把他們弄糊涂了?!?不要以為孩子還小,隨便找什么理由糊弄過去就行了。對待孩子你不能騙他,也不能不把他的問題當回事,不要回避他的問題,也不要隨便回復。要知道父母大人的回答對他們來說非常重要的。有的時候大人的話可能就是他們做某件事的參考。所以不能隨便應付,要認真對待。
這本書要消化的語言太多了。比如說只有當你特別生氣特別氣憤的時候才可以用一些“該死”、“見鬼”的字眼。把它們翻譯為我們博大精深的漢語文化就是那些粗話或者是臟話。確實,有些時候,我們的確會說一些臟話來表達當下的遭遇和心情。人都需要釋放一下自己的情緒,說些臟話沒什么,只要不要張口就來就行。還有斯科特的姑姑覺得她總是穿背帶褲不穿裙子,說她做不了淑女。誰說一定要穿裙子就是淑女了,況且咱們可愛的斯庫特才沒有想當什么淑女呢。還說她應該成為她父親孤獨生活中的一縷陽光,就應該穿裙子,戴珍珠項鏈,玩小茶具。她回答說自己穿褲子一樣可以成為陽光。而她父親說讓她去玩兒,像男孩子一樣去玩兒,不在乎她的裝束。說實話,我第二個喜歡的人就是斯庫特。杰姆和斯庫特都好優秀好懂事,雖然也會有自己的脾氣,會爭強好勝,還是會給阿蒂克斯惹禍制造麻煩。可不也一邊闖禍一邊成長呢。我喜歡她大大咧咧直爽像男孩子一樣的性格,不會可以去約束自己。當然,她之所以表現得想男孩子,也是不想自己顯得小柔弱,顯得處處都需要男孩子的保護。她自己說她如果和迪兒結婚了,她會去照顧迪兒的。孩子的性格很大程度上也取決于父母的教育,跟父母跟家庭有關系。
反正,我才看完了第一部,就覺得其實有蠻多想說的。信息量很大,我很難全部消化??磿@個東西,也是當下感受,可能明天你來問我這本書里講了什么內容,我可能就沒有今天熟悉了。你過幾天再問我,我可能完全忘記了,連主角名字叫什么都會忘記。外國名字本來就不好記住。另外,我覺得這本翻譯版本,我是越看越喜歡。翻譯的人很專業,可以讓你理解它,又不會完全把它原來的文化給抹掉。這本來就是美國文化,一些語言一些習慣,自然不能完全改變。所以,我剛開始讀的時候覺得有點兒怪,不是很習慣,后來慢慢就適應了。語言的力量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