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經失去品味文章的習慣和能力

公司開了個微信公號。因想要趕在舊歷新年發布幾篇文章,只好要求團隊中每個人根據主題各寫一篇。為了保證文章風格的相對統一,我們給文章規定了基本的結構:以身邊的故事開頭,引出自己的主要觀點,再引用古人或者名人故事,最后做一個總結。甚至還附上了幾篇結構相似的范文。

到了交稿那一天,同事把文章發給我,順帶感慨道:真是說起來容易,寫起來難,我可真是再也不想做這種事兒了,實在寫不來。

我也一樣感到寫文章的困難,但越是這樣,就越是得強迫自己寫。這么做,除了保證自己拙劣的寫作能力不再更加退化之外,更多的會提醒自己更多地對寫作者保持尊重,更加敬畏文字,尤其是敬畏那些優秀的文字。

曾經大眾對文字是敬畏的。小時候,爺爺奶奶會對自己說,不能把有文字的紙張,尤其是書本坐在屁股上,否則屁股會長東西。在大眾傳播泛濫的時代,這種惜字如金的做法就顯得太迂腐和過時了。品味文章的習慣就變得淡薄了了。

從前我們是一字一句來閱讀文章的,現在是一目十行,甚至只看標題和被別人加粗的重點。以致我們逐漸喪失了從頭到尾認真閱讀每一字句的習慣和能力。如果我們快速掃過,那文章和書本不過是主題和情節鋪陳的碎片;而如果我們慢慢欣賞,如三島由紀夫所言,看到的就是語言編程的織錦。

從前的人們會欣賞這片織錦上面的花樣,因此作者竭盡心力打磨自己的語言和表達。現在人們喜歡的不是文字,而是故事。喜歡的不是文字的技巧,而是故事的大綱。文章的味道常常在其細微之處。但現在被喜愛的文章大概沒有可圈可點的細節了,巧妙運用文字的修辭技巧已然一文不值。嗚呼哀哉。

我所說的優秀的文字自然不會是我們所定下的套路。只是無可奈何,在大眾傳播如此發達的今天,最大多數人的審美/閱讀水平就只能是給寫作者定下的最高水準。

之前不知道在哪里看到說,現在閱讀發展的趨勢是從眼睛轉移到耳朵,甚至未來可能會出現大眾不看書,只聽音頻、只看視頻的景象。那么,到那個時候,用眼閱讀就會成為一種才藝。就像人人都使用毛筆之時,寫毛筆字是基本能力;當大家都拋棄毛筆時,會寫毛筆字就成了一種才能。

當閱讀能力成為一種才藝時,大概三島由紀夫所說的文字之織錦就更難出現,若有,可能只是陳列室里落滿灰塵的“珍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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