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佛可以放下個人情怨,大愛于人間,而世人卻沉浸在自己小小的情愛里,總是落入無法自拔的境地,是修為不夠,還是命定要歷盡塵劫,才能夠免去因果輪回?
這仿佛是在對我說的一般。自覺今生的執著皆在“情”上。從小看小說時,就對至死不渝的愛戀很是迷惘,任憑要歷盡千劫萬苦,才能修成正果抑或經歷重重劫難也未必執手,再見已成最熟悉的陌生人,我卻依舊想擁有這樣一份感情。因為這份感情中,我們彼此都是對方的唯一,沒有他人的空隙,更沒有會變心的可能。在我看來,這份感情中是滿滿的安全感,我可以不用擔心疏離背叛,取而代之的是將自己完完全全交由這段感情呵護,即使磨難是必經的,我們也知道對方無論如何是不會放手的。
所以對我而言,人生要一起走下去的那一半,必應該是那樣的人。不會輕易放任自己的感情,是我對自己的要求。佛法講求緣,緣生緣滅,皆是命數。也許我用初戀定格一生,也許我也會成為別人口中的剩女,但是未遇見那個牽著我的手就不會放開的男子,我就不愿將就。
我今生的執著便是在于此了吧。我想象過如果我找到了那個他,一起經歷風霜滄海,若他到了最后的時刻,我可能會死死握住他的手,不要他離去。他必是我今生的執念,我對這執念太深太重,重到我的魂魄也要隨他一起去了一般。如果真的到了那一天,我的眼淚此時也好,以后也好只會為他流。我對死亡有著與生具來的恐懼,在自己的皮膚上用利器劃出深深淺淺的印子,我是萬萬做不到的。我沒辦法陪他一起走。執念斷了,該是心靜,我是否也到了該看清紅塵的時候?
若執念是有所悟的障礙,我寧愿將“悟”放在后面,我舍不得這份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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