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這個話題純粹是因為我多年來深受其害。作為一名受過高等教育的知識青年,說實話,慚愧得很,我并不懂得如何與另一半爭吵。
像所有情侶一樣,爭吵是我們生活中無法回避的永恒主題。每次爭吵過后回想起當時的爭鋒相對劍拔弩張,完全搞不懂平日的斯文修養哪里去了。有時我們倆為了點雞毛蒜皮的事吵得一地雞毛,不到淡忘最初開戰的理由都不肯握手言和。盡管每次爭吵的終點都是和好,可一次次的單調重復也在一點點消磨我們的熱情和耐心,讓我們的感情慢慢陷入溫水煮青蛙的境地。
可是,盡管我也害怕爭吵,盡量避免挑起矛盾,緊要關頭我卻總是克制不住自己的情緒,仿佛那一刻我不說話就如同將領土拱手讓人似的。是非對錯,在導火索被點燃的那一刻,就已經成了“必爭之地”。如果我認為錯不在我,我就會奉行三不政策:絕不認輸,絕不妥協,絕不先道歉。問題是,通常我不會覺得自己有錯。我想,我的另一半大概也是如此吧。否則戰爭還沒開始就應當結束才是。試想一下,兩軍對壘之時,如果雙方都認為自己師出無名,恐怕還未開戰就該鳴金收兵了。
非要分一個是非曲直,論一個黑白對錯,這恐怕是我們爭吵的最大原因和目的。若能費勁口舌論證對方是錯的,那便算贏得這場戰爭。如果還能讓對方心悅誠服認慫認錯,那估計是最大戰果了。攻心為上,擊潰對方的心理防線才是至高榮譽。可惜,這種發生在最親密的人之間的戰爭,往往是兩敗俱傷,所謂“傷人一千,自損八百”。逞了口舌之利,滅了對方威風,只不過得一時之快,留下的傷害卻是無形的,有時一場負氣的爭吵甚至會成為一段關系終結的“最后一根稻草”。
每個人心里都有個強大的自我,不愿意妥協,也不愿意認錯,所以我們在那一刻寧可被情緒所掌控在爭吵中互相傷害,也不愿意退一步換取對方的笑容。當情緒超越理智,我們竟完全忘了,家不是分對錯辨是非的地方,愛人更不是我們的敵人。
其實道理我們都是懂的,可即便爭吵過后我們一次次的反省當時的歇斯底里并賭咒發誓下次絕不會犯,我們還是會有下次、下下次、下下下次。這讓我們感到抓狂,并且會在一次又一次的爭吵后開始懷疑愛。如果真的愛一個人,為什么會忍心互相傷害呢?
我們想極力避免爭吵,把它當成情感世界里的洪水猛獸,殊不知,爭吵是再正常不過的相處形態。好的爭吵是一場有效的溝通,能增進了解、化解矛盾、打開心結,促進彼此的感情。生活中常常有那種常年爭吵卻越吵越親密、相敬如賓卻突然分手的例子,正說明了這一點。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吵架不僅需要技術,還是一門藝術呢。
雖然我至今沒有掌握這門藝術,多年實踐中的深刻教訓卻從反面教會我如何優雅的爭吵。
第一,對事不對人,不要上綱上線。找到問題的癥結,就事論事。不要任何小事都能扯到對方愛不愛我的高度。要知道人都不是完美的,就算深愛你也不能集世間優點于一身,更不可能不犯錯誤。何況很多時候爭吵都只是由于雙方的思維差異和表達方式引起的。
第二,不要以點帶面,以偏概全。不要因為一點小錯否定了對方整個人。也不要因為一時的錯誤否定對方的過去、現在和未來。對直線思維的男人們來說,“每次”、“總是”這種指控是導致戰火升級的主要元兇。來自火星的他們完全無法理解,為何另一半總能把“這一次”的錯誤放大到“每一次”。
第三,不要人身攻擊,更不要訴諸暴力。有事說事,有理說理,不要在爭吵中暴露出人品的缺陷。即使是兩軍對壘還講究個先禮后兵呢,互相尊重,是最基本的禮節。有一句話叫,惡語傷人六月寒。情緒失控下對最親愛的人進行人身攻擊往往會使爭吵升級,甚至釀成不可挽回的惡果。君子動口不動手,在現代社會,這可不僅僅只是對君子的要求了,有法律這把達摩克里斯之劍看著呢。
第四,不要在爭吵中做決定,尤其不要輕易說分手。爭吵本來就是情緒打敗了理智的行為后果,情緒失控時做的決定往往是沖動而盲目的。盡量不要在爭吵時做出可能后悔莫及的決定,尤其不要輕易說出分手。把分手當成逼迫對方妥協或改變的方式往往會事與愿違,既不能一勞永逸的解決所有的問題,對感情的傷害也是最嚴重的。有的情侶就因為“分就分,誰怕誰”的一時之氣錯失自己愛的人,追悔莫及。
第五,適時休戰,及時叫停,懂得低頭。無論誰對誰錯,其實都不必一定要分出個是非黑白。一個巴掌拍不響,如果對戰中有一個人先放下武器,這仗也就打不成了。不管誰是誰非,主動休戰的那一個一定是最有胸懷的。如果還能用略帶幽默感的方式叫停爭吵,那簡直就完美了。同時,當有人道歉低頭時,切忌得理不饒人,適時的給對方臺階下,維護對方的尊嚴,這是一種寬容大氣的表現。
以上是我認為一場優雅的爭吵必備的注意事項,可惜我沒能一一做到。盡管沒學會優雅的爭吵藝術的斗爭,但有一點確保了我們感情的生命力,那就是,每次爭吵過后,我們仍相信對方愛自己。愛是一種信仰,讓我們歷經無數爭吵仍然好好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