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到大,總是莫名的自我良好。
我想著也是大多數人的通病。
有時候十分的厭惡自己,自己總是給自己立一個人設,然后拼命去裝,接著總會崩塌。
前段時間,以為自己刻骨銘心的愛上一個人。但是張小嫻還真說的沒錯。
忘掉一個人只有兩種方法,時間和新歡。
現在我又瘋狂的愛上另外一個人,覺得自己特別的可笑。
當時的刻骨銘心隨著軟件的更替也被遺忘,自己也開始忘本。
有時候,總是自己告訴自己,這是人的本性,本性就是自私和花心的。我應該像三毛一樣敢愛敢恨,敢作敢當。
但是有時候又開始懷疑自己的人品,總是對自己的過往,自己的童年耿耿于懷,這不是賣慘又是什么。
渴望被愛,但是自己卻沒有做好準備愛別人,甚至傷害一些素未謀面的人的心,做出有悖社會道德的事情。
報應,會來嗎?
我想,會的。
它已經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