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感情的世界里,曾經有無數的哲學家、心理學家、與作家孜孜不倦的去探索過,但是得出的結論,卻太過于形而上學。以至于大家最后又回到了原本生活的軌跡上,繼續經歷著自己坎坷的生活,仿佛沒有任何辦法能從身邊找到一種可以解決這些情感問題的萬能鑰匙。
而這些日復一日積累的謎題,最終將可能伴隨著我們的年月逝去而漸漸埋藏在心底里,成為一生的困惑。這是多么可悲的事情啊!
從我們懂事的那個年頭開始,我們就開始定義成功,但是直到我們長大以后,才發現所有的成功最終將歸返璞歸真。很多人說,忙碌了一輩子,其實想要的只是開心,而為了得到開心,卻追逐了我們一生的時間。
這表明,人們對感情的向往和內心的需求,更多的是需要內心滿足和自我實現的。正如馬斯洛需求里,頂層的需求一般都是物質以外的精神感受。
2、
人之所以痛苦,是因為雖然可以通過努力,我們通過生產和研究可以獲取我們生命中需要的物質條件,但是我們卻無法完全獲得自己想要的感情需求,因為人都是自私的,每一次跟自己對抗,就徒增了一分痛苦,最后面難免會深陷于感情的困境當中。
在新中國成立后,第一部制定的法律就是《婚姻法》,可見國家對于人們感情自由的重視,而當時的全國上下都開始全民動員推行這個法律,核心的內容就是要倡導婚姻的自由。在此以前,基本都是奉行包辦婚姻,靠的媒妁之言,去成就當時男女的終身大事。這部法律奠定以后,可畏是解放了男女的思想和愛情觀,從此大家可以對自己的終身幸福當家作主,可以看出來,就當時的環境,從制度上來看可以說是時代上的飛躍和進步。
但是隨著幾代人的變遷,慢慢的發現,我們雖然在制度上解放了我們的需求自由,但是這種自由是相對的。每個人都有其主觀能動的地方,難免從人性上會有所變化。制度能帶給大家的是制度的公平和自由,但是在感情的精神層面,卻需要大家繼續努力爭取。也許是時間會說真話吧,慢慢的大家所向往的婚姻戀愛自由,變得又不再可愛了。
3、
人性的追求永遠是無法滿足的,每個人都有自私的一面。有些人說,當年的包辦婚姻,也許是不自由的,但是因為婚姻是需要參考兩個家庭或者家族的意見,結合以后,相對穩定。而在改革開放后父母這輩人,也很大程度是半自由的狀態,對于戀愛和婚姻還是得聽從父母的意見,因世俗和利益的權衡下,大多不會輕易離婚。而到了我們這一輩,特別在一線城市,反而因為自由而輕率起來,可以看到離婚的狀況可畏是家常便飯。有出現過剛結婚沒多久就辦離婚的,也有婚宴彩禮都準備好了,卻突然改變注意的。
所以說,在追求自由和限制之間是必須要保持相對調和的狀態,人性使然。縱不能違背客觀規律,而這些客觀的規律后面,需要我們在感情上多花一點心思,了解自己在感情中真正的意義。
我經常說,感情就是,你不去經歷,永遠就不會知道它長什么樣子。只有不斷的接納感情中的不足,最后才能收獲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