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愛自己,還得下決心。
? ? ? ? 作為女人,從來不會打扮,生活湊湊合合,不講質量, 偶爾受了委屈,才發現自己把自己不當人,自己把自己弄丟了。
? ? ? ? 時值不惑之年,活了四十歲,從沒穿過上千元的衣服,索性忍住疼痛,勇敢地打了耳孔,再狠下心來,破費千元,買了一對耳釘。戴上耳釘,標志著從此以后開始珍愛自己。
? ? ? ? 當初第一次走進金店,看了這對耳釘,清楚記得營業員說是1085元,先是一愣,這么貴!當天看好后,一夜沒睡老實,第二天,湊夠1085元,趕緊買下來,生怕閑貴又打消念頭。耳釘拿到手,求得心里平衡,自我安慰一下:總算沒有白活!強烈的思想斗爭,似乎向世界宣告:我要開始愛自己!
? ? ? ? 八年了,這對耳釘也算朝夕相處。每遇到不順心,總在提醒:愛自己,愛自己!
? ? ? ? 前幾天,突然發現右耳朵耳釘不見了,挖破地皮找,只找到了背后的擋頭……最終確認是真的丟了!
? ? ? ? 取下另一只,突然發現鑲嵌的翡翠石透綠透綠的,18K鉑金戴了八年仍像當初一樣明亮,一點兒也沒變暗。
? ? ? ? 盡管如此,失伴后的另一只耳釘孤零零的,失去了裝飾功能,成了費物。從耳朵上取下來擱在一邊,從此便失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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