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他會覺得這樣也不錯,坐在小店的最深處,在自己喜歡的人旁邊,越過鮮花和綠植,看著窗外來來往往的人群。想象自己已經生活在了這里,而他們只是過客。
“金婚,銀婚,什么的就先不想了,想不了那么遠,至少先到銅婚吧?!?/p>
她伸手盤算,還差五年。
“你知道銅婚還有一個說法叫什么么?”
“叫什么?”
“叫七年之癢?!?/p>
聽到這詞她皺起眉一眼蹬了過去。坐在一旁的大男孩自知說錯話,低頭開始撓鼻子。她心想,一年前這小子還是個一跟她說話就會臉紅的小男生,現在已經變成個什么都敢說的小流氓了。
瞪完那一眼,她裝作生氣轉過臉朝向窗外,見男孩沒說話就斜眼看過去,只見男孩左眼瞇一下,右眼瞇一下,然后兩條刀型眉毛隨著眉頭皺成一團,鼻孔忽大忽小,兩邊嘴角也開始抽動,仿佛因為自己的那一眼,整張臉都失控了。
“干嘛?”男孩看她開始笑又馬上板起臉。
“不干嘛?!?/p>
“不干嘛,你笑什么?!?/p>
“不干嘛,就不能笑了?”她笑得前俯后仰。
與之前那副搞笑模樣相反,男孩一說話就會迅速板起臉,以前她也會耳濡目染的立刻嚴肅起來,但現在,這只會讓男孩顯得更滑稽,就好像是周星馳,冷著臉也一樣有喜劇效果。男孩說自己想事的時候,臉總會跟著想法動,他是個自由作家,想法特別多所以臉有時就會抽搐。
當初聽到這話時她暗想自己見過的無業游民不少,敢自稱作家的到還是頭一個。然而男孩有時會自嘲說,像自己這樣一事無成的人都會自稱在寫作。這又讓她覺得男孩確實是個作家。
男孩常常會來她的店里,一坐就是好幾個小時。她的店只有不到二十平米,堆上一些綠植再擺上兩個花架,剩下的空間勉強供人穿行。男孩坐在她旁邊,通常不怎么主動說話,一直都是她說個不停,從小學的事到大學的事,從在外地工作到來北京安家,男孩似乎從不厭煩,只是靜靜的聽。今天談到了婚齡,她以為男孩依舊插不上嘴。
“結婚嘛,自然就會有結婚的麻煩事,七年之癢,肯定是會有的?!?/p>
“要有那么一天的話我就消失。”
現在她真的有些生氣。她不想再討論這個問題,因為她的心里已經有了那么一個小小的疑點。她知道自己是個幼稚又自私的女人,如果沒了愛情又破了婚姻,那根本就沒有留在北京的必要。
“那我會去找你的?!?/p>
“你知道消失時什么意思嗎?消失就是消失不見了,你找不到的?!?/p>
“活要見人,死要見尸?!?/p>
男孩一臉的嚴肅。她閉上眼垂下頭,想笑又笑不出來。她明白男孩對她的意思,她也明白男孩終有一天會找到一個女孩離開自己。但有時還是會自私的想,要是男孩一直都找不到,一直能像這樣陪在自己身邊,就好了。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真的會消失的。”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真的會去找你的?!?/p>
男孩牽起她粗糙的手,朝手背輕輕吻了下去。
那年,他二十五歲,單身。
那年,她三十歲,已婚。
他們不知道是否愛上了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