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
讀書時候從沒覺得寫作有什么難,無非就是找到落點、自然而然嘛。在做老師的那段時間里,發現天賦這東西真的挺重要,簡簡單單的作文,就讓大部分孩子煩愁不堪,他們不知道該怎么下筆;來到上海之后,做了這份以寫作和閱讀度日的工作,身邊幾個小同事遇到的難題,讓我發現:當真是說話人都會,寫作卻很難。
其實有什么難的呢?無非就是把所思所想,落下成文章,然后去掉太過口水的部分,使其閱讀順暢。
可是,偏偏就是這簡簡單單的部分就抵住了許多人的腳步。諾,連最基礎的說話成句都做不到,還談什么語言個性、詞句特色、思維亮點?
寫作嘛,最低限度就是要腦有所想、腹有所累,就是讀書嘛,讀得多了,自然就有得說了,不過這是個長期積累的過程,求急不得。
所以這里就簡單談一談幾點常見的小問題,誠恐貽笑大方。
之一,寫文章嘛,三紙無驢實在啰嗦
北齊顏之推有《顏氏家訓·勉學》,中曰:“鄴下諺曰:博士買驢,書券三紙,未有驢字。”
由此出來這么一個不怎么常用的成語,喚作“三紙無驢”。
曾有個自以為是的文人被戲稱為博士,一日上街買驢,依照習慣,買家要起草合同。博士鋪開白紙,下筆如有神,洋洋灑灑足足三頁,賣驢人實在不耐煩了便催促他。他忙稱:“不急,還沒寫到‘驢’字呢。”
寫文章嘛,如果不是理論性的探討,沒必要總把一句話拆成兩半寫。言而簡之,簡而言之,用最短的句子表達思想,才能受眾更易接受信息,更便捷有所得。
舉例子,龐德的《地鐵車站》從三十行縮減到兩行,卞之琳的《斷章》十八句刪改到四句,你看,簡單的句子里遠比啰啰嗦嗦一大套來得更實際。
一句話能說完就別去重復第二句,不是因為懶,而是為了精煉。好吧,就是因為懶。
之二,寫文章嘛,短小精悍才是王道
我一貫戲稱長篇小說的創作是種體力活,雖然被圈子里寫長篇的朋友們痛毆了幾次,可我依舊死性不改。
長篇容易,短篇難。長篇著重細節,人物的每一句話、每一個行為、每一個表情,時間的流逝,生活的環境,無一不刻畫如活;短篇著重思考,我負責寫,你負責想,我寫什么是我的事,你讀到什么是你的所得。
創作的境界是越寫越短,短到一眼望穿。
用最短的篇幅作為嫁接的橋梁,溝通讀者與作者對世界的認知,很難。
好的作品是要留有余地,讓讀者擁有思考的空閑,而不是作者一言之堂,把話說盡。
適可而止,是寫作的境界。也是人生的。
之三,寫文章嘛,不到G點怎么高潮
身邊幾個小同事的文章寫得很順暢,可是完成之后的閱讀感官卻不是很理想。
平淡如細水長流,流啊流流成了流水賬。
沒有高潮,沒有閃點,簡單平鋪直述,去他媽的跌宕起伏,全無處。
寶貝兒啊,一篇文章的鋪墊是種堆積,滴水穿石,聚沙成塔,為的是那一瞬間的爆炸,是讓讀者恍然大悟“原來如此”或者笑罵一句“誒呀我去”,而不是聚呀聚呀就流入大海沒有了。
焰火美在瞬間爆炸,曇花艷于剎那芳華。
腦洞、轉折、梗和辛辣,這是最抓讀者眼球的地方。
不搔中G點,怎么能高潮?
以上。如此而已。
孫陸辰
于2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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