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更合適的工作,就先把目前的工作做好


一個今年的應屆畢業生朋友,學的是人力資源專業,還沒拿到畢業證,屬于實習階段,工作不太好找,面試了幾家單位之后,她選擇了一家看著環境不錯,而且感覺是比較有前景的公司。公司有規定,前七天屬于試崗期,如果離職是沒有工資的,剛來先從業務培訓開始,說是做人事的,要先了解業務,這樣才能招聘到比較適合公司的人才。

朋友工作了六天后,單位說她不太適合做人事,需要轉到銷售崗。如果繼續做就是銷售,要是不做了,也可以,但這幾天是沒有工資的。

朋友很糾結,征求我的意見,我說,還是先做著吧,畢竟還沒有畢業證,工作不好找,而沒有實習這個過程,畢業證也不好拿到。朋友猶豫了一下,還是堅持繼續做下去了。

雖然試崗期不給工資是違法的,但是真的走法律路線也是很麻煩的。

其實,現在有不少單位,因為銷售人員不好招,所以就打著招聘人事、行政或客服的名義,實際是為了招聘銷售人員。

話又說回來,現在大環境也不好,能找到一份工作也不容易,先就業,再尋找自己喜歡的工作,再迭代升級。這也是當下解決現實問題的一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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