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演:張榮吉、張亨如
主演:
吳慷仁?飾?郭曉其(檢察官)????
庹宗華?飾?林尚勇(刑警)
柯佳嬿?飾?胡允慧(犯罪心理咨詢師)
姚淳耀?飾?陳和平(深夜主持人,也是兇手)
江宜蓉?飾?路怡真(記者)
原著:翻拍自日本推理女王宮部美雪同名小說《模仿犯》
故事梗概:
郭曉其是一個為了查案通宵打游戲,為了正義可以就地扣押自己同事,同時也是一個為了理清案子各種疑點而遲遲不肯結案的檢察官,被業內戲稱為“龜毛其”。
1997年,公園里出現了一只被紅色禮盒裝著的女人斷手。同樣的大拇指脫臼和幾年前的田村義案有了可疑的重合點。
然而,斷手案還未查清,又有受害者相繼出現。
兇手為了得到關注,將受害者拉到親人面前,讓她們看到希望又陷入絕望,折磨她們身體和精神。打電話威脅家屬,侮辱他們,大肆引起媒體的關注討論。
為了爭奪收視率,媒體不明真相,卻大肆制造話題,使受害者以及受害者家屬受到多次傷害。追查到最后,明知道兇手是陳和平,卻無法將他繩之于法,前女友被兇手殘害,郭曉其受了刺激,想要私刑槍殺兇手犯了錯,反而被送進了監獄。
兇手猖狂,不斷將受害者的照片和視頻寄到電臺,公開質疑挑戰司法,媒體大肆渲染下,模仿犯罪爆發式滋生,引起社會極度恐慌。而被困監獄無法查案的郭曉其又該怎么翻盤,抓住兇手?
……
這部《模仿犯》在豆瓣評分為7.5,但個人認為值得更高的評分,至少8以上。
作為懸疑劇,《模仿犯》不僅做到了一環扣一環,不斷反轉懸疑感拉滿,同時還留給了我們很多值得思考的問題。
1.脫口而出的受害者有罪論有多可怕
2016年,11月3日江歌案始發之時,我們班主任嚴令學生不準在網上參與討論。她覺得那實在是太可怕了。可怕的不僅是江歌慘遭遇害本身,更可怕的是那些不經思考脫口而出的指責。
就連我當時看到新聞以后,腦子里也不自覺地出現了一個聲音:江歌為什么要收留劉鑫?如果她沒有收留她,那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了。
我被自己這樣的想法嚇了一跳,我竟然在潛意識里認為這是受害者的錯。
然而她有什么錯呢?
她把劉鑫當成自己的朋友,收留朋友有什么錯?
當時的她不能預知判斷到所有的事情。
不能像我們一樣站在上帝的視角去分析各種各樣的情況。對她來說,一切都發生得那么突然,根本就來不及思考什么,思考像我做出的那樣的假設。
還有那些在夜店里出事的人,那些因為晚上打出租車出事的新聞。總是存在這樣的聲音:她為什么要去夜店?一看就不是好姑娘,不出事才怪。那么晚才回來,還穿得那么少……
諸如此類的事情和言論還有很多。
而《模仿犯》的劇里,在媒體的狂轟亂炸下將“受害者有罪論”無限放大。
夜店Kink就是所有受害者出事前曾去過的地點。
南清宮馬主委在失去外孫女怡君后,沒有辦法,只能上電視求兇手把尸體還回來。在主播的引導下,在觀眾心里根植了怡君不是好女孩,才會到那樣的地方去。
而她的外公坐在直播廳里,那么無助和痛苦。
還要面對充滿惡意的鏡頭堅定地維護外孫女。
那一刻,真的令人感到窒息。
相比死亡更令人感到可悲的是,死去的人被不知所以的眾人肆無忌憚地討論和攻擊。
被母親折磨得近乎喪失理智變得病態的沈嘉文,伙同陳和平、錢家堂讓許多女性遭受殘害,這樣的人該死,可當他的死真正來臨的那一刻,你能底氣十足地說一聲活該嗎?
他是沈嘉文,卻要始終活在姐姐“沈嘉雯”的陰影里。“從前有個小男孩,他媽媽從一開始就否定了他的存在,就連他的名字也是跟別人借的。”
沈嘉文到底為什么會變成這樣,沒有人會關心和在乎,那些對準他的鏡頭,只想攫取刺激陰暗的噱頭。
比沈嘉文更為可悲的是他的朋友——胡建和。
這個起初看起來很陰郁怪異的形象,讓人很難不把他和兇手聯系起來。但他種種的漏洞只是為了保護沈嘉文。
胡建和在學校的時候,一直被同學霸凌,是沈嘉文幫他打跑了那些霸凌者。
所以在當年女同學死亡的案件中,他其實有懷疑是自己被霸凌者打昏迷后,趕來的沈嘉文失殺了女同學,但他沒有說,自己承擔了下來。
每次看到胡建和去找沈嘉文的時候,都跟著提心吊膽。
屏幕前的我很希望他不要去。
他這樣做是錯誤的,他會沒命的。
事實證明,他最后真的沒了命。
但站在胡建和的角度來看,他有什么錯呢?沈嘉文對他來說是一個無法忽視,也無法不去在意的存在。畢竟沈嘉文在學生時代,曾經那么多次地保護他。
他難道能丟下這一切不管嗎?
怎么看都絕無可能。
保護者和施害者這兩個身份在沈嘉文身上重疊的時候,作為朋友的胡建和的悲劇早已注定。
然而在沈嘉文和胡建和一起出車禍后,媒體引導著眾人,認為胡建和是共犯。
就連警察和上頭都想就此結案。
如果不是胡建和的姐姐和郭曉其的堅持,胡建和恐怕永遠都要背負著共犯的名義沉睡地下了。
電視只是電視。
現實中的那些受害者,他們的一生我們無從得知。
他們遭遇劫難的那一刻,心里是多恐懼多惶恐,隔著屏幕,看著新聞,恐怕我們連感知到的千萬分之一二都沒有。
所以,究竟我們憑什么自以為獲得了上帝的視角,就對受害者進行毫無底線的討論和攻擊呢?
2.受害者有罪論的本質是無能
超過晚上十點不要出門,出門也不要單獨一個人。
不要去夜店,不要去酒吧。
不要穿那些暴露的衣服。
不要和陌生人交談。
甚至不要笑得那么好看。
如果你這樣做,你慘遭意外,你死了,那么有錯的就是你。
……
我們究竟對兇手有多無能,才轉而去要求受害者必須要這么做。
因為無法制裁兇手,所以只能指責受害者沒有保護好自己。
而很多人從來都沒有想過,這樣的無能,有的時候也是一種邪惡。
更令人感到可悲的是那些看熱鬧的人,憑著一點蛛絲馬跡,就妄想改寫受害者的一生。
給受害者加上諸如私生活混亂、性格陰暗等色調。
什么標簽能夠讓這個故事顯得更加刺激更加好看,便往上面胡亂加什么。
反正網絡發達,人人都可以躲在背后,變成另一個人,肆無忌憚地敲動鍵盤,向受害者吐口水。
“假的也可以說成真的,你不覺得這個世界很奇怪嗎?”正如《模仿犯》里田村義所說的,這個世界病了,每個人都可以隱藏在屏幕后面,不知真相,卻偏偏展露出一副我是上帝的惡心嘴臉。
3.不要丟掉理性和思考
之前在知乎上受邀回答過一個問題,問題大概意思是自己看著網上的言論,明明有些時候覺得不是這樣的,在說的人多了之后,也會懷疑自己是不是錯了。
我說,我們并不能管住別人的嘴,如果你覺得那樣的言論有問題,但又處在懷疑自己是不是錯的時候,那最好的辦法是沉默。
在真相浮出水面之前,一切都是猜測。
而很多人不知道,那些鋪天蓋地的猜測,對當事人來說也許是帶著天大的惡意。
古斯塔夫·勒龐的《烏合之眾》告訴我們一個道理,當一群人聚眾而起,很多時候個人就會喪失思考的能力,變成沒有思想的白癡,只顧著和集體搖旗吶喊。
網絡也是這樣一個地方。
而且因為網絡傳播之快速,這樣的白癡行為常常掀起不可思議的浪潮。席卷之下,當事人的精神只剩下一片荒涼的廢墟,有時候他們也會因此丟失性命。
那誰又來對此負責呢?
對發帖造謠的人拘留幾天?罰幾百塊錢?更嚴重的坐兩三年牢?
可是每一個無腦參與討論,進行轉發的人難道就無罪嗎?
雪崩之時,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
何炅更是直言道,“夸獎的話你可以脫口而出,詆毀的話你要三思而后行。每個人都覺得我只是輕踩一下,但千軍萬馬踩過……”
后果難以想象。
因為網絡流言崩潰自殺的案例我們看的還少嗎?
阮玲玉、喬任梁、崔雪莉、具荷拉、崔真實……
杭州鄭靈華只因染一頭粉紅頭發被網曝的事還恍如昨日。
多少條鮮活的生命就這樣被掩埋在網絡上千軍萬馬的唾沫星子下,這是看似精彩紛呈、眼花繚亂下網絡世界掩藏的骯臟和可悲。
我們無法要求別人做什么。
只能要求自己在真相出來之前,三思再三思。
在網絡世界,慎重再慎重。
不要被沒有證據的言論裹挾,不要為了博取眼球爭奪流量而喪失了自己思考的能力,更不要為此丟失自己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