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筆記
我們從哪里來?我們是誰?我們到哪里去?
這三個問題可以用哲學術語表達為:
人的本質問題;自我意識的本質問題;自由的本質問題
一、人的本質
1、人類起源:(1)古代的回答:人的定義;(2)現在人的回答:人猿之別;(3)語言的誕生:符號模式。
中華民族最早可追溯到大約三百萬年前東非草原上的猿人——南方古猿,這是全人類最早的起源,所有現存的人類都是從南方古猿發展而來。
人的定義:人是制造、使用和攜帶工具的動物。
作者的定義與舊的定義區別就在于增加了“攜帶”工具。從哲學的眼光看,攜帶工具表明:人類已經把某些自然物看作他自身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而他與自然界之間已經產生了一個“中介”。
人是能說話的動物,這是人和猿之間很明顯的一個區別。
人的本質可以與動物區別開的點:(1)工具問題,制造、使用和攜帶工具;(2)語言。
攜帶工具:人與自然界交流的媒介,我們通過攜帶工具與大自然打交道,征服大自然、利用大自然、親近大自然,是大自然成為自己無機的身體。
語言:人與人交流的媒介,通過語言與他人打交道,支配他人、與他人共同合作,使他人和自己構成一個和諧社會。
2、人的歷史
(1)歷史的雙重含義:第一,是指過去實際發生的事實或事件;第二,對這些事實或事件的描述,即歷史的講述。
(2)歷史的歷史:中國叫史學史,即歷史事件的歷史描述和歷史研究的變遷;歷史的本質最重要地體現在人性的本質中,歷史就是人,是由人的本質演化出來的。
(3)歷史的疑問
1、什么是客觀的歷史?歷史的真相是什么?
要把歷史理解成主客觀統一體,把它看成一個整體。在這個整體里面,除了考慮客觀的效果,或者是物理的、自然的過程外,還要著重考察在歷史過程中人們的精神狀態,以及經過這個歷史過程,人們的精神有了哪些推進。
歷史的真相就是人性的真相,它是不會因為時過境遷而消失的,因為人性本身就是歷史性的存在。
歷史學家除了要有史料的考證意外,還要有史觀,更重要的是要有史德。
2、歷史到底有沒有規律?
歷史有無規律,可不可能假設?歷史在某種意義上是可以假設的,也就是著眼于人性發展的規律性、人性發展的階段性,以及下一步我們要朝哪里去,怎樣走才是合乎人性發展的必然方向,在這些方面人的歷史是可以假設的,就是假設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哪一種可能更符合人性發展的方向。
3、歷史有沒有意義?
歷史的意義是人賦予的。歷史上發生了一件事,我們要對它加以評價、加以敘述,就需要有一種意義加入進去,作為這些史料的靈魂,將它們激活。
歷史當然有它的客觀物質基礎,但這些基礎都是為了在此之后是哪個生長起精神來,使人類精神發展進入一個不斷上升的過程。
3、人的精神:即自我意識在“知、意、情”三個方面建立起來的“真、善、美”
(1)知識:只有人的“知”才能稱為知識或認知;動物的知只是一種知覺、感覺,不能叫知識。
(2)意志:意志是由理性所掌控的。
(3)情感:情感本質上是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對一個人的情感,是有對象性的。
二、自我意識的本質
1、自我意識的基本結構:超越和反思,既是超越的,又是反思的。超越就是超出自身之外,反思就是從外部返回自身。
自我意識是在人與人的不斷交往之中,由于語言的形成,特別是由于創造出一個“我”字以方便交往,而建立起來的。
把自己的立場置入對象,把自己的情感移入對象,以對象的立場自居,以至于最后把萬物擬人化,從而和萬物稱為一體,感悟到天人合一、民胞物與。這就是對自己的超越,向外部世界的超越。
反思就是從別人身上反過來看自己,把別人當做自己的鏡子。從別人身上看到自己,也就是反思自己。
2、自我意識辨義:把自己當作對象來看;把對象當作自己來看。
凡是意識就有兩個方面:意識的主體和意識的對象。自我意識要比意識高一層次,它在自我和對象之間看到了一種統一——把對象看作自己,也把自己(也就是“我”)看作對象。
3、自我意識的自欺:具有理性的人,可以欺騙他人和自己;比如藝術創作,是一種有意識的自欺。
4、懺悔與真誠:自我意識包含一種懺悔精神;自我意識要達到對自我真實的把握,這種把握就是真誠。
解決自欺的矛盾,應該是在行動中;行動才暴露你的本質,你是什么人,行動起來就知道了,做一做就知道了。而有了行動之后,你就可以對自己的行動加以反思,于是從這個反思里面就產生了一種懺悔精神。
三、自由的本質
1、自由的起源:
狹義的自由:人是自由的,而其它萬物不是自由的;
廣義的自由:涉及我們對萬物的類比、隱喻,以及引申的含義,可以擴展到萬物身上。
2、自由的歷史
自由意識的三個階段——欲望的自由:一個人的自由;政治的自由:一部分人的自由;精神的自由:人人自由。
3、自由的譜系:自由可以分為三個層次
(1)自在的自由:自由自在,就是感覺很自在,很本色,沒有受到束縛或加工;其實是一種無意識的自由。
(2)自為的自由:自覺的,人為設計出來的;又可以分為三個層次:
反抗的自由:對不自由的反抗,沒有明確的目的;
選擇的自由:有具體的目的可供選擇,就有了一種理性的權衡;
立法的自由:政治自由是通過立法建立起來的,法律規定了人的合法權益,這就是立法的自由。
(3)自在自為的自由:比前面兩個層次更高;是前面兩個層次的結合;是一種可能的自由,是一個理想。
自在的自由是一種現實的自由;自為的自由是一種必然的自由,自在自為的自由是一種可能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