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夫》是周星馳自編自導自演的一部作品,我也看了不少遍。
還記得小時候看這部影片的時候,覺得這一個個的場面都很震撼,比如說斧頭幫出場的時候,一群梳著油頭,叼著煙把,一身黑西裝,手里還拿著斧子黑社會青年圍堵在十字路口上,一個個臉上都寫滿了“挑事兒”這仨字,不過說實話,感覺還挺帥……還有是在豬籠城寨的時候,斧頭幫的人來找事,只因那個漏一半屁股的人說了一句,“你就算打敗了一個我,還有千千萬萬個我。”結果一群街坊都跑出來撐腰,總之就是感覺很震撼。
昨天又看了一遍,我發現它不只有表面的這種感覺,其實這是表現了主人公對正義與邪惡的選擇。
一開始可以看出主人公阿星是一個懷揣英雄夢的小孩兒,從摔掉存錢罐去買武功秘籍,然后看到一個姑娘被小混混欺負就“拔刀相助”可以看出來。可是,他幫助小姑娘守住了棒棒糖,自己卻被群毆了一頓,小姑娘也為了感激,想要把棒棒糖給他,但是從此時他就覺得干好事是沒有回報的,就拒絕了小姑娘的棒棒糖,并且想要當一個壞人。其實他這樣,也是因為自己被打擊了。包括漏半個屁股的男孩也經歷過,他在批評斧頭幫后,整個城寨就都要受到斧頭幫的欺負。也就是說,就算他出頭了,也不會有什么好報。
于是他就踩壞小孩兒的足球,消費不給錢,冒充斧頭幫,見到斧頭幫就特別慫……總之,干盡壞事,欺軟怕硬。
其實在當時的社會,那樣也正常,因為黑社會橫行,弱肉強食,你就算心懷正義,但只是個小人物,那就什么都不是。
但最后,相當于一個逆轉,阿星打敗了斧頭幫,成為了蓋世英雄。等等,中間好像落了點兒什么。一個整天混日子的人咋就成為了蓋世英雄?
那好,重新回顧一下情節,在阿星成為蓋世英雄前,他救了來報仇的包租公和包租婆,為什么要救?再往前一點……他遇到了他小時候救過的姑娘,在遇到之前,他還是作為一個小混混的身份對那個姑娘,一個啞女進行搶劫,可是那個啞女卻伸出了當初充滿感激的棒棒糖,其實阿星當時是有一點遲疑的,但是他也在想,我是一個混混啊!于是他打掉了那個棒棒糖,去拿起“斧子”。
即使這樣,一個淺淺的想法是不可能淹沒埋在心底里的想法的------英雄夢,所以最后,也是他自己喚醒了自己,幫助了包租婆,打敗了斧頭幫找來的火云邪神。
當然最后,也就是happy ending了。他也凈化社會,在街上開了一家糖果店,招牌就是當然就是那顆代表正義的棒棒糖。
其實一開始也有個疑惑,為啥包租公包租婆都那么厲害為啥還要隱藏自己,還藏得那么深,等到一開始出頭的三個人都死了,他們才出來。但后來通過他們說下過毒誓,因為看到自己的兒子因為比武活生生被打死所以從此不碰武功,隱逸于市朝,我覺得阿星最后開糖果店也是因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