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評|是什么造就了這場悲?。孔x《半生緣》有感

近來,我一直在讀張愛玲的《半生緣》。

《半生緣》是張愛玲第一部完整的長篇小說,原名《十八春》,從1950年3月開始,在當時的《亦報》上連載,于1951年結稿。后來張愛玲旅美期間,在1966年開始又進行了改寫,刪掉了一些略帶政治色彩的結尾,改名為《半生緣》。

小說講述了舊上海的幾對年輕人的愛恨情仇。他們曾經都是有緣人,最后卻各奔東西。幾個平凡的眾生男女,世鈞、曼楨、叔惠、翠芝,一群隨處可見的都市年青人,講述了那一點點并不離奇的癡愛怨情。

透過張愛玲細膩、冷靜近乎平淡的筆調,展現在我們面前的是冷酷的現實、悲涼的人心、脆弱的情感和無法言說的傷痛。

故事梗概如下:

沈世鈞本與顧曼楨相愛,可家里卻催促他和表妹石翠芝結婚,曼楨的姐姐顧曼璐為維持一家生活開支輟學當交際花,最后在萬般無奈之下與有婦有子的祝鴻才結婚。面對世鈞家人,曼楨深感自卑,而世鈞卻誤以為曼楨愛上了曾是曼璐男友的張豫瑾,而家中老父臨危將家業托付給他,他只得回到南京,與曼楨兩地相隔,而曼璐為了討好祝鴻才,不惜犧牲妹妹的幸福,令她替祝鴻才產下一子,并阻止世鈞尋找曼楨,曼楨終于逃離曼璐和鴻才的魔掌后再找世鈞時,世鈞已和翠芝結婚。不久之后,曼璐去世,曼楨為照顧兒子回到祝家,最后和祝鴻才結了婚。

十四年后,曼楨與世鈞重逢,縱然舊情難忘,卻難敵世事的變遷,他們再也回不去了......

這是一個悲傷的故事,世鈞和曼楨,原本相愛的兩個人,因為各種原因而走散了。十四年以后,他們又碰面了??墒牵糁鴼q月的長河,世事變遷,再相逢亦是惘然。

那么,究竟是什么,造成了這愛而不得的悲???

我一直覺得,世鈞的性格太過老實,內向,懦弱,偏又像個孩子似的幼稚、任性。他對這份愛、對曼楨、甚至對自己,都不夠堅定,所以才在后來的種種變故面前,猶豫、逃避、猜疑,以致失去。

這一點,在他們剛剛相愛的的時候,就已經露出了端倪。

在小說的第五章,曼楨吃完晚飯去做兼職家教,世鈞陪著她一起去的路上。世鈞說起了叔惠媽媽對他的誤會,叔惠媽媽開始時誤會曼楨是叔惠的女朋友,沒想到卻被世鈞這個老實人搶了過去。

曼楨笑著說:“幸而叔惠不喜歡我,不然你就一聲不響,走得遠遠的了。我永遠也不會知道是怎么回事。”

當下,說得世鈞無言可對。

你看,曼楨也知道,世鈞不是一個勇敢的人,但她就是喜歡他,這是她的選擇。

第八章,蔓璐的初戀張豫瑾來了。

彼時,世鈞和曼楨正處于熱戀期,如膠似漆的兩個人,總是黏在一起。那一陣子,世鈞差不多每天都去曼楨家里吃晚飯??吹铰鼧E和豫瑾之間那種自然的親近,看到曼楨對豫瑾的崇拜和關心,世鈞不由得產生了醋意,又不好意思承認,什么都不肯說,所以,那些天他都是別別扭扭的。

曼楨恨恨地想:

他還是一貫的消極作風,一有第三者出現,他馬上悄悄地走開了,一句話也沒有,這人簡直太可恨了。

當世鈞的父母得知曼楨的姐姐曼璐曾經當過舞女時,他們認為“這種人家出身的人,除非長得真丑,長大了總要吃這碗飯的”。他們不了解曼楨,而世鈞是了解的啊。

可他何曾為曼楨辯解過一句?他當下就慫了,甚至都不敢承認曼楨是他的女朋友,更不敢承認曼璐就是曼楨的姐姐。

他根本否認了曼楨有姐姐的事實,并要曼楨暫時和曼璐斷絕來往,先瞞住父母,以后看情形再說。曼楨當然不同意,兩人為此吵了架,不歡而散。

誰也不會想到,此番離別,竟然長達十四年之久。十四年間,變故叢生,終至一切無可挽回。

對這份感情,世鈞不夠勇敢,亦不夠堅定。

豫瑾的出現,讓他吃醋,本是人之常情,尚可理解。但僅憑自己的胡亂猜疑,和曼璐的欺騙性暗示,他就認定曼楨嫁給了豫瑾,連曼楨的面都沒有見,就輕易放棄了,未免也太不相信曼楨,太不相信這份感情了。

世鈞就這樣放棄了曼楨,也放棄了這段感情。這就是他的選擇。

和曼楨失散后沒多久,他就和翠芝訂了婚。他并不愛翠芝,翠芝也不愛他,可他們還是很快就結婚了。

書中世鈞對翠芝的態度轉變,是我覺得很難理解的部分。

他和翠芝從小就認識。小時候,翠芝的媽媽很瞧不起世鈞和他的家,翠芝受媽媽的影響,經常說些尖酸刻薄的話來諷刺挖苦世鈞,讓世鈞深感受傷。因此,他一直不喜歡她,甚至是討厭她。長大后,兩家人想撮合他倆,世鈞本來就很抗拒,后來又有了曼楨,他怎么可能接受翠芝呢?

在小說的第四章,世鈞回南京探家,邀請了好朋友叔惠同行。叔惠問他翠芝是什么人,他極為不屑地說:“小城市里的大小姐,關著門做皇帝做慣的?!?/p>

他很不喜歡翠芝,也不想和翠芝單獨相處,因此,當家里人安排他和翠芝見面時,他總會拉上叔惠。

那天,三個人一同去看電影,翠芝在上樓的時候,不小心別斷了一只高跟鞋的鞋跟,翠芝叫世鈞去她家幫她再拿一雙鞋來,世鈞雖不情愿,但也沒辦法,跑了一趟?;貋淼臅r候,電影已經演了一大半,直至散場,他始終迷迷糊糊,似懂非懂的。于是,他就撇下叔惠和翠芝,自己轉身又進了電影院。

世鈞此時就像個被慣壞了的孩子,任性而不仗義。從中也可以看出,他對翠芝簡直就是避之唯恐不及啊。

當母親提到結婚,提到翠芝的時候,世鈞是這樣說的:

“媽,石翠芝我實在跟她脾氣不合適。我現在是不想結婚,就使有這個意思,也不想跟她結婚?!?/blockquote>

可為什么,忽然之間,他竟然輕易就轉變態度了呢?

或者,是因為失去了曼楨,心灰意冷之下,就認命了。如果不是心愛的人,那跟什么人在一起都無所謂吧?——“有一個丁小姐常在一起打網球,當時和那丁小姐也有結婚的可能。此外還有親戚家的幾個女孩子,大概也可能和他們之間任何一位結婚的?!?/p>

或者,剛好那個時候,翠芝也很不快樂,"說是同病相憐也可以,他覺得跟她在一起的時候,比和別人作伴要舒服得多,至少用不著那么強顏歡笑。"

又或者,就像他結婚前跟叔惠說的那樣,"從前那種任性的年輕時代已經過去了,而現在是穩步進入中年,就應該按照他們那個階層的人們所習慣的生活方式,循規蹈矩地踏上人生的旅程。”

總之,他和翠芝就像兩個受到傷害而不知所措的孩子一樣,茫然無主,匆匆忙忙地抱在了一起,妄想互相取暖,卻根本無法溫暖對方。以至于婚后多年,有了一雙兒女的他們,仍然同床異夢:他,想著曼楨,她,念著叔惠。

世鈞和翠芝結婚,是他們兩人共同的選擇。

如果世鈞不那么著急地和翠芝結婚,曼楨從祝家逃出來之后,一定會找到他,那么,他們之間的結局一定會不一樣。

至少,不會有世鈞和翠芝的貌合神離;

曼楨也不會為了孩子,忍受屈辱,嫁給祝鴻才;

更不會有十四年的歲月蹉跎,無可挽回。

所以,緣分,深深淺淺,是天意弄人,更是人性使然。

所謂命運的捉弄,緣分的玄妙,情勢的逼迫,其實,最終都離不開個人的選擇。這才是造成這場悲劇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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