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8 埋兒奉母-24孝道略感

古文:漢郭巨,家貧。有子三歲,母嘗減食與之。巨謂妻曰:“貧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兒可再有,母不可復得。”妻不敢違。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見黃金一釜,上云:“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

譯文:郭巨,東漢隆慮(今河南安陽林州)人,一說河內溫縣(今河南溫縣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實。父親死后,他把家產分作兩份,給了兩個弟弟,自己獨取母親供養,對母極孝。后家境逐漸貧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擔心,養這個孩子,必然影響供養母親,遂和妻子商議:“兒子可以再有,母親死了不能復活,不如埋掉兒子,節省些糧食供養母親。”當他們挖坑時,在地下三尺處忽見一壇黃金,上書“天賜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夫妻得到黃金,回家孝敬母親,并得以兼養孩子。

詩證:郭巨思供給,埋兒愿母存。黃金天所賜,光彩照寒門。埋子贍親不得法,兒幼何辜難成牙。奉天幸得釜金下,母活子存團圓家。


孝道故事,驚天動地,天感地慟。郭巨的埋兒奉母故事必定列為其中之一。原文中“兒可再有,母不可復得”讓我們讀來汗顏,值得我們今天深度思考與生活的感悟。孝道與養道,這個話題很是讓我們今天的年輕人為難。盡孝道時,雙方父母至少4個以上,而在撫養孩子時,也是兩三個。社會發展快,工作節奏快,工作生活壓力很大。不少年輕人在孝道上沒有成功,而在撫養孩子上也做得不盡人意。兩相不好,自己心里還很自責。

郭巨的埋兒奉母,孝道心意可嘉,但具體做法不能讓人茍同。類比到今天的孝道上,為了孝道父母,難道我們就不能撫養孩子了?如果一對夫妻不生育孩子撫養孩子,這更是不孝道的事。因為不做父母,不知父母的操作和辛苦,我們又如何去孝道父母呢?所以,孝道與撫養孩子兩者都重,平衡發展,孝道亦養道,養道也是孝道。

在今天我們的家庭中,由于歷史原因,獨生子女不少,兄弟或姐妹等兩人也有之。在社會快速發展的今天,我們很多年輕人對傳統的孝道與撫養孩子的問題,甚至是婚姻的事,考慮與我們的傳統觀念有很大的差別。這是一種不好的現象。父母對孩子的教育越來越自由化,傳統的美德慢慢地變成了一種笑話。這是不對的。希望我們中年人更多來教育和教化我們的孩子,也同樣來教育下一代代,包括國家的教育也應該對此加強,社會輿論更得向良好的方面引導,讓年輕一代接受或更好地發揚孝道與養道。

孝道與養道,看起來矛盾,實則一體。郭巨埋兒奉母,只是做到了孝道,沒有做到養道,這是不正確的,今天我們應該對此批評并指正。就郭巨來看,他盡了孝道,如果他的母親知道把孩子埋了來奉養母親,他的母親還能安心于家庭嗎?父母不安心,郭巨的孝道也就失去了意義。另一個方面,郭巨不養育孩子,他能體會到父母撫養他時的真實體會和感受嗎?自己不養育孩子,沒有切身的體會,自己也不可能真正的感受到孝道的真義。所以兩者是統一的,是一體的,是一樹上的兩果,同根同源。孝道也是養道,養道也是孝道。以下的孝道的含義,都包括著孝敬父母和養育孩子。

在當今的社會上,我們如何才能真正把孝道做到更合符現實意義呢?在對孝敬父母,養育孩子上,我們更多的年輕人進行了做選擇題,并絕大年輕人家庭選擇了養育孩子,輕視孝敬父母,把家庭的人力財力物力幾乎放在孩子身上,對老人關注關心比較少,甚至沒有,甚至很多的老人都在為孩子的孩子活著。造成的不良好影響是老人比較累,老人沒有幸福感,老人的時間和精力也都跟著年輕父母的心思,放在孩子的身上。另一個方面,家庭的注意力在幼兒的孩子上,孩子的性格和心理不正常的,在家里很多孩子只有知道索取,小小孩子自以為自己是家庭的中心,這都是年輕父母和老人的過度關愛造成的。

在我們把孝道的真義拓寬變大時,年輕父母應該是撫養孩子,孝敬父母。比較合適的方法,父母雙方,或是雙方父母還能獨立生活時,年輕人都自己養育孩子,三四歲進行托兒所,讓孩子在孩子的圈子里生活,這樣老人和孩子都可以正常生活,不至于老人帶孩子累,孩子也不會受到老人的溺愛。

借這個話題,年輕人晚婚晚育,其實這也是不是孝道的表現之一,還是比較重點的,晚婚者,他本人應該是責任心不強,自我意識大于家庭和社會責任。以下我們來分析一下。晚婚者,一是自我認為我的青春應該享受,年輕年紀,好好在社會上與現年人交流,積累社會經驗,只談戀愛,不結婚。這本身就是自我享受的表現,難道不是嗎?再者,晚婚者,生育孩子也相對更晚了,此時的父母年紀更大了,精力和體力都相對不濟了。這時還需要父母來幫忙看護孩子,這個過程本身就是對父母的索取,對父母的不尊重,對父母的不孝敬。還有,晚婚者,孩子與父母的年紀相差較大,父母對孩子的代溝更大,對孩子的成長形成不良影響,老來得子,子未必器也。就此三點,晚婚者,不孝道之人也。個人愚見,讀者如有不適,請多包涵。

小結如下,孝道天下,也是孝道自己。孝敬父母,先做人之父母。欲為人之父母,自己成年婚可。婚可撫養孩子,養育孩子,才知父母養育我們的心境。以心比心,心心相生,心心相應。孝道于人,于自己,于家庭任何人,同理可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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