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完今村系列文章后,將近兩年時間沒有寫過一篇完整的文章了。
期間開過三篇小說,都半路夭折,其中一篇甚至寫了三萬多字的開頭,也被我折疊隱藏。
在長沙那幾年,開筆的動力很純粹——我對這個世界充滿好奇,好奇心讓我渴望拿起筆去記錄,去講述那些被人們忽視的小人物的人生。冷靜且克制的記錄貫穿我行文的始終。
大姑姑突然去世激起我寫下第一篇“記錄”,記錄這位遠嫁的女兒,記錄生命的無常。姑姑洗澡時在浴室摔了一跤,當晚腦溢血去世,三年中風沒有奪去生命,在身體逐漸康復之時,卻溘然長逝。
距我最后一次看她不到一個月,當時我還約定端午再去看她,要買把專業的指甲銼幫她剪厚厚的腳趾甲。
生命無常在那一刻有了具象的感受。
我執筆寫了今村的第一篇文章《再相見已是葬禮上》,而后以故鄉為原型,寫了《十三歲的女孩》、《最后的女大學生》、《吳妹子》、《合棺葬》、《買來的貴州媳婦》、《流浪畢業生》、《一根繩子》等等,累計十萬文字。
當時非虛構寫作理念對我影響深刻,寫作人要情緒剝離,以旁觀者的身份詳盡敘事,場景描寫逼真,情節敘述細致,對人物的刻畫力求真實,行文不摻雜作者的主觀評價。
我寫不了100%的真實,于是每篇文章都是半真半假,真是底色,假是加工。
那兩年,我饑渴的從腦海攫取舊時記憶,用文字造了今村,半真半假繪了一個又一個場景,寫了一個又一個故事,我寫物,有山、路、桃林、族譜,我寫人,有學生、妻子、醫生、老人。
但我從來都沒有問過,在今村的土地上,為什么會發生那些故事?為什么會生活那些人們?
也從來都沒有答過,不管是從地理、政治、經濟,還是從歷史、民俗、文化,任何角度的嘗試性回答,我都沒有做過。
純粹的記錄,我的筆似相機,咔嚓數聲,給今村拍了無數照片。但那不是真實的,真正的今村。
我沒有深入思考事件的來龍去脈,沒有深刻理解人的所思所想,所做所為,以及為什么這樣想,這樣做。
如同高中學歷史,某年某月發生某事背的滾瓜爛熟,卻壓根看不懂《左傳》開篇《鄭伯克段于鄢》。
當我開始接觸編劇,開始動筆寫長篇,痛苦爆發,提筆棄筆,循環往復。
我筆下盡是場景片段,連環畫似的轉場,場景逼真,能引人入景,但景中人物面目模糊,神態看不分明,虛虛的有個身形,毫無骨架和血肉。
我困在自己造的景里,我寫不出一個完整的人。我無法完整地敘述一個人,她在想什么,說什么,做什么;她為什么這樣想,她為什么這樣做,她是如何變成了她,她為何變成了她。
我只會寫小場景,我對人的駕馭力太弱,而千古文章,人才是一起的根本。
這兩年我停筆了,再也沒有寫作。但我知道,那只是暫停,對文字的熱愛,此生不倦。
《皮囊》里有句話“肉體是拿來用的,不是拿來伺候的”。今年,我或主動或被動的折騰,把自己扔到不同的空間,不同的位置,發了好一陣瘋。
職場上的變動,感受矛盾如何誕生,個人立場如何形成。去新疆的旅程,感受地理如何決定經濟,政治以及歷史。
大哭,大笑,大怒,大恐,情緒跌宕起伏。躬身入局后,對人的復雜性終于多了一份理解。
我再看《史記》,把《項羽本記》和《高祖本記》對照翻看,高中語文老師那句念經似的——性格決定命運,有了新的感觸。
我重讀中國近代史,看《曾國藩》,看《走向共和》,在屈辱之外讀到了新東西——歷史的規律性。
以前我說,芳芳,你來人間看故事;現在我說,芳芳,你在人間看人和故事。
先懂人,而后才能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