摒除荒野
我和我的家人在北加利福尼亞州的內華達山脈一帶平地生活了二十年,這里的山脊和斜坡是荒涼的,但沒有特別的“繁盛”。這里的原住民,the Nisenan(或者邁杜人),在淘金熱的前幾十年,幾乎都已經被淘金者逼走了或者被殺死了。所以,就沒有人留下來教我們,在這片土地上,哪里是曾經的神圣之地。---但是我相信只要花時間和精力,我們會再次感受到并找到那些神圣的地方。
荒野的土地,是好的土地,是神圣的土地。
我們在山上的農莊做農活,在鎮里參加一些政治性的聚會,父親在田野里研究土生土長的人們的問題,我聽到過這樣的說法。通過檢視這三種分類(好的,荒野的,神圣的),也許我們在農村居住的問題上,有一些領悟。生活的為生之道,荒野保護,阻止第三第四世界那大無比的工業文明胃口。
我們對一片土地是好是壞的概念來自于農業。這里的“好”(好的土壤),是狹義的,表示受人們親睞的栽培品種在小范圍里土地里的生產力。因此,這個“好”是更喜歡“荒野”的反面:人工栽培。要種莊稼,你就要殺蟲,驅鳥,除野草。野地里有飛的,爬的,挖洞的,完全是一種挫敗感。但是野外的自然不能被叫做是“一毛不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