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聽民謠的日子

( 2013年9月于杭州 )

?文:行之

當姑娘穿起了搖曳的裙子,夏天就算是來了。夏天還沒有到來之前,我問南京的小冰:“你有沒有去山陰路?”她說沒有,問我想干嘛。我說想她給我拍幾張山陰路的照片。沒過幾天,她坐著公交車,去了山陰路,然后發給了我照片。從照片里看,那條路毫無稀奇,但我還是覺得滿足,哦,原來山陰路是這樣。

我也曾去過南京,那次小冰去車站接我,兩人算是初次見面。她帶著我看煙雨后霧氣朦朧的玄武湖,穿過長著連綿梧桐的街道,游蕩在燈火迷離的秦淮。后來我們去看南京大屠殺紀念館,趕到時將近傍晚,時間已經晚了,索性所處走走。然后兩個人在陌生的一個大菜市場里逛了一圈,小冰說,不知為什么,就是喜歡逛菜市場,單純逛逛而已。

后來我要走了,次日大早的車,我便沒有了住賓館的打算,想著在車站湊合一夜算了。小冰臨走時,看了看我,說,我還是留下陪你吧。然后她就陪著我又在玄武湖的湖邊逛了很久,聊了很久,半夜的時候,我們在冷清的候車室,聊一會兒,瞇一會兒。我無聊了,就去捋她的劉海,她就拿手拍我,你干嘛。我再去捋,她再拍拍我,然后自己又捋了捋。

那時候我還沒有聽李志的《山陰路的夏天》?;蛟S那時聽了,也不一定感動。民謠總是這樣,你永遠不知道,它哪一首,哪一句,會在哪個時刻突然就刺中你內心最柔軟的地方。然后這種對旋律和歌詞產生的共鳴感,經久不散。人與人之間交流,有時候很復雜,有時候也很簡單,我聽民謠,你也聽民謠,這可以了。太多莫名而難以表述的情緒,都靠著民謠的孤獨吟唱,千里共嬋娟。

柳也喜歡聽民謠,她總是將喜歡的歌單推薦給我。初見她的時候,西安還籠罩在未褪盡的夜色中,她在車站等著我,無奈手機沒電,沒能聯系上,我出站的時候錯過了。然后我找了附近的網吧去充電,然后她到網吧找到我,等到天色亮起來,帶我去看兵馬俑。后來我們又爬了驪山,累到全身乏力,她回到學校,次日給我買了一全套的小說和大袋的水果,讓我路上慢慢看,慢慢吃。

后來,柳給我寄過她喜歡的書,甚至給我去廟里求了平安符。最近兩年,我確實不太平安。柳常說,你要補充營養,然后給我拍了食譜上的做湯的配方,有時也會發給我一兩篇她喜歡的文章。我自小跟著爺爺奶奶生活,自由懶散慣了,父母在外打工,噓寒問暖遠水不解近渴,少年時多是包裹在巨大的幻覺里。日漸成長后,青春的幻覺散去光圈,民謠依舊是內心深處的慰藉。與柳之間,很多話語與心情,都不用道得太多,一兩首民謠,便是悲歡陳羅。

我給柳取過一個筆名,叫做傳書。不管鴻雁傳書,飛鴿傳說,還是快馬傳書,傳書就是傳書,一種古老的通訊工具。我羨慕唐詩,詩人與詩人之間,五絕七絕之間不足百字,情深意濃,萬般情愫,有人說,有人懂。古時傳書,大多簡練,卻情感充沛,盡得風流,雖然慢,卻值得一翻再翻,永久珍藏。古人交友,常道,白首如新,傾蓋如故。到了現代,千言萬語恐不及一封傳書來的珍貴浪漫。

上世紀90代前后,校園民謠風行。校園里回蕩著老狼的《同桌的你》、《睡在我上鋪的兄弟》,郁冬的《露天的電影院》、沈慶的《青春》,大學生們抱著木吉他在草坪上為賦新詞強說愁。那個時候,被譽為文藝黃金時代的80時代剛過,尚留遺風,大批校園詩人、愛情歌手游蕩在青春的迷宮里,給自己的挖坑,將自己的埋進去。等到90年代終結,他們爬出來,身上那股詩性,再也散不掉。

我從小學開始聽民謠,聽到現在,很多當時的流行都成了今日的經典。即便是現在聽民謠的人,都或許不知道當時有個叫做老居的冷門歌手,唱過一首《流浪的承諾》,把童年還沒過完的我感動得七零八落。當水木年華唱著《一生有你》的時候,我還在讀中學。后來我淘盡了他們的歌碟,幾乎每首都爛熟于心。到了大一的時候,水木年華到了我所在的景德鎮開演唱會,我懷著無比激動的心情,打車沖到了現場,看著活生生的盧庚戌和繆杰,眼睛發亮。

當別人聽著陳奕迅的《十年》,我聽的是極光組合的《十年》。同樣的十年,流行歌手經歷了大紅大紫,民謠歌手卻多是名不見經傳。直到《董小姐》唱紅了宋冬野,趙雷走上了《中國好歌曲》,民謠這小眾的音樂才被更多的人熟知。當趙照的《當你老了》登上了春晚的舞臺,似乎標志著這些活躍在豆瓣音樂里的唱作人,被外界看到了其隱藏了多年的光芒。但民謠終歸是小眾的,就好像詩歌這回事,生來孤獨。

民謠耐聽,但不好唱。老狼的有著天生唱民謠的嗓音,憂傷而不輕浮,他的歌別人幾乎都沒法翻唱,就算是人人能哼上幾句的《同桌的你》,也只有當他親自唱起,才有潤透心扉的味道。李志的歌不是沒法翻唱,是根本沒法唱,他的嗓音和他的歌融為一體,難解難分。趙雷的歌別人也沒法唱,別人沒有他的情懷,根本唱不懂他的歌詞。

好的民謠是樂中有詩,詩中有樂。有的歌詞就是詩,齊豫的《橄欖樹》本就是詩,鐘立風的《牧歌》本就是詩。也有的把詩變成了歌詞。周云蓬把海子的《九月》唱成了歌詞,萬曉利把顧城的《墓床》唱成了歌詞。民謠的標配是木吉他,幾乎每首民謠都有木吉他的伴奏。多少人為了能唱上一兩首民謠取悅姑娘的芳心,抱著吉他磨出了指尖的繭。

當許巍站在演唱會的現場,綁著長發,瞇著眼睛唱起《藍蓮花》的時候,吉他掃弦的聲音響起,萬千歌迷歡呼成海。當樸樹沉寂了十年之后,唱出了《平凡之路》,那身依舊簡單的T恤加牛仔褲,讓多少人如見當年。當鄭鈞閉上眼睛,陶醉地唱起《灰姑娘》,臺下不知多少姑娘捧著心臟輕輕哼唱。這些歌手游走在搖滾和民謠之間,一旦木吉他悠然的響起,似水的年華就凝結成音符,晶瑩剔透。

還是大學的時候,蕙在校外和慢慢租了套房子,樓層高,陽臺寬敞,夕陽和城市,一覽無余。兩個姑娘自己買菜做飯,日子過得愜意。我經常受邀或主動呼上哥們去她們那里蹭飯。吃完飯,幾個人嬉笑怒罵,談天說地。夜幕降臨,幾瓶啤酒,就個西瓜,說的都是沒心沒肺的,傷心傷肺的話。那時候蕙的電腦裝著并不高端但聲音足夠大的音響,常放左小祖咒的歌。

左小祖咒有著典型五音不全的破鑼嗓子,唱出來的歌哪句都像是跑調。但是就是這樣一副嗓音,也有令人著迷的地方。最開始我實在沒辦法相信他唱的也是民謠??陕犞犞?,他的《當我離開你的時候》《小莉》《瀘沽湖情歌》,雖然奇怪,卻也民謠得很。他的《咖啡時光》《這正適合》聽得讓人欣然抖腿,忍俊不禁。后來我發現,喝酒至微醺中,聽他的《烏蘭巴托的夜》,神魂顛倒。

第三季的《我是歌手》,李健大熱。在人們驚嘆這樣一位音樂詩人是如何的優雅脫俗,鮮有人知道他當年和盧庚戌一起唱著《輕舞飛揚》的水木年華前成員,他清澈靈動的嗓音早在十幾年前就已經驚艷過一把。那時候,他名聲初震,唱《風花樹》《中學時代》《為你而來》等民謠,寵辱不驚,溫文爾雅。但不久后他便從水木年華中單飛,沉寂多年,直到王菲翻唱了他的《傳奇》,直到他帶著音樂詩人的光輝站在了《我是歌手》的舞臺上唱起了他的《貝加爾湖畔》,一塊璞玉才再現于大眾的視聽之中。

當李健被媒體熱議,歌迷追捧的時候,我在電腦前看著他一如當年,將藕斷絲連的顫音唱得詩意綿然的時候,想起十來年前,我坐在黑白電視機的面前,看他穿著灰色套頭衫,在歌友會上安然唱著《綻放》,歌后的言辭之間,沖淡率真。在他并不熱門的歲月里,他都一度被我這樣的小眾歌迷視若私藏歌手,在多少個黃昏和夏夜,《八月照相館》《一輩子的十分鐘》《紫羅蘭》與靈魂一起共振。

擁有多重身份的民謠歌手大冰寫過《他們最幸?!?,其中講訴了一批在大理、麗江民謠歌手的故事,其中就提到了后來聲名鵲起的趙雷。有意思的是當大冰在書中訴說趙雷的才華橫溢,為他的懷才不遇鳴不平“趙雷不紅,天理難容”的不久后,趙雷參加了《中國好歌曲》,以一曲《畫》得到了極高的評價,一時間在民謠界獨領風騷,無數讀者紛紛捧著書,心中默念,雷子,終于紅了。

在微博上認識了小武,一個念警校的姑娘,極度迷戀趙雷。古龍曾說,愛情還有條件,還可以解釋,迷戀卻是完全瘋狂的。小武對趙雷的迷戀沒法解釋,趙雷千里之外的一舉一動,都牽動著小武的小鹿亂撞。小武常與我訴說對趙雷的迷戀,我知道,這種迷戀沒有解藥,也無需解藥,歲月荏苒中,系鈴解鈴,終會有時。她說旁人并不理解她的迷戀,其實世界的所有的迷戀不都是旁人難以理解的單人狂歡么。

小武對我說,謝謝你支持我喜歡趙雷。這本來沒什么好謝的,有人喜歡耶穌,有人喜歡佛,有人喜歡長腿模特,本就沒有反對的道理。小武喜歡聽民謠,也為此去學吉他,會彈唱一段然后發給我聽。遇見了喜歡的歌,她也發給鏈接給我分享。有的姑娘悅眼,有的姑娘悅心。我喜歡唱民謠,彈吉他的姑娘,她們相對于酥胸細腰的美女,更令我的內心欣悅。

聽民謠的日子里,青春滾燙而過,眼中一襲白衣。在句句交織的低回吟唱里,往事漫漶,回憶橫流。有人說,何必將懷念變得比經歷更漫長。等明白了這個道理,聽民謠便不再只是為了梳理記憶,更多是,是放空自己,回到初心。音樂不同類型各有各的好,但獨愛的,還是民謠簡單質樸的旋律,詩意靈澈的句子,游走出世和入世之間的情懷。

民謠之中無喜事。民謠中所唱的,多是憂思愁緒,欲蓋彌彰也好,直抒胸臆也好,鬼斧晦澀也好,自然練達也好,其內核都是對時間流逝,人事變遷的嗟嘆,對理想社會,美好事物的渴望。民謠歌手多數有流浪的經歷,自由徜徉在河流山川間,城市鄉村中,見慣燈火的璀璨與闌珊,人情的溫暖與冷漠。他們背著吉他一路吟唱,道盡人心最深處的遺憾和眷戀。幾乎每一個民謠歌手都有坎坷心酸,一言難盡的豐富故事。

通過民謠,照見自己的心情。在民謠里,藝術的造詣并不是重點,感動或觸動是不變的心結。不論是程璧的文藝小清新,還是花粥的重口味小清新,聽眾都在尋找契合生活情趣的感覺。不論是陳粒的冷峻幽邃,還是大喬小喬的靈動醇和,都帶著獨特的精神氣場,輻射進聽眾的內心。每個人接收輻射后的調出的頻道,便是各自的心境。

在中學的時候,MP3還是個很奢侈的東西。我在學校里聽音樂,無外乎三十幾元錢的小錄音機和十來元的隨身聽。初三那年,學校發地震,全校轉移到了操場的帳篷里上課。帳篷本來就小,燈光又暗,大家的桌位都擠在一起,老師根本無法從中間穿過,所以上課的時候大家開小差甚至都不用擔心被抓。我那時坐在靠后,擺上高高的書本,和同桌干什么都方便。

我的同桌是個技術男,喜歡倒騰小電器,手法精湛。他有個十幾塊錢買來的隨身聽,到了晚自習的時候,插上耳機和我一人一個,偷偷的搜臺。隨身聽質量差,經常壞,他拿著小螺絲刀搗鼓,最后把整個機器修到就剩一個線路板,但是照常運轉。那時候聽了一些記不得名字的廣播,廣播里女主持人的聲音甜美動聽,常放音樂,音質比錄音機好出幾倍,偶爾能聽見幾首民謠,恨不得能循環播放。

聽廣播的魅力就在于聆聽的不確定性,沒法知道主持人下面說的會是什么內容,播的是什么歌,且稍縱即逝,不可反復調試。這種略帶缺憾的聆聽,反倒令人更放松,懷有期待,獲得驚喜。那時沒有電腦沒有手機,自娛條件有限,早讀的時候,一部分人在念書,一部分在唱歌,混雜在一起,幾乎沒有破綻。到了周末,我常和好友遠去鎮上淘碟。

鎮上的碟無一例外都是盜版,在老街中鋪列成龍,一律十元錢一張。除了淘當時的流行歌曲,淘的就是民謠,那時候能淘到的民謠也就是水木年華的,樸樹的,老狼的。再有就是當時流行的《丁香花》,黃卉娟《玻璃杯》之類的。那時候我家里還沒有VCD,淘完了碟都是去遠的家里聽,一張接一張,一唱就幾乎是一個晚上。我們穿著褲衩,吃著西瓜,就跟著碟里的歌唱,覺得俱懷逸興壯思飛,少年風流。

那時候聽歌成癮,一日不聽歌,渾身不舒服。有時我一個人在家,撥通遠的電話,說來兩首。他打開他家的VCD,塞上唱片,用上下一曲調試到我點的曲目,把電話的話筒放到電視機的喇叭前。從電話里聽到的歌聲嚴重失真,效果并不好,但是我們還是這樣聽了很多次。遠在他家電視前聽,我在電話里聽,相隔十幾里的兩個村莊,同一首歌在蕩漾。

不過幾年,唱碟的時代便過去了,MP3很快就走入了尋常百姓家。高中的時候,學校里已經不缺MP3了,人們下載幾百首歌,相互換著聽,再不需要淘碟。再往后,手機慢慢漸漸普及,MP3的功能被很快替代。印象中,最后一次淘碟的時候,老街的歌碟已經少了很多,我和遠去了一家處理舊書舊唱片的書店,那次的價格是十元錢三張。我和遠低著頭,在貨架最底下的籃筐里,找到了幾張老狼的歌碟,里頭的大多是老狼歌友會的現場歌目。到了如今,這些碟大多遺失,但是我順著原來的記憶,去找這些碟中的視頻,居然在視頻網站發達到信息海量的今天,依舊大部分沒有找到。

大學后,為了能彈唱幾首民謠,報了個學習班,結果買了把吉他,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沒能學成。工作后,為了豐富業余生活,再次揀起吉他,自顧自的練了一陣子。后來索性將吉他帶到了上班的書院,乘著閑時撥弄一陣。因為技術不好,只能談最簡單的曲目,如《丁香花》《白樺林》這些曲目。一兩月后,總算是能撥弄幾個和弦,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唱起來。彈和唱都不好,但遠說,吉他陪民謠,有青春的味道。

后來公司來了一個女同事,名牌大學中文系畢業,寫得一手好文章,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川端康成附體。我早上上班路過河邊,見她一個人在河邊吹葫蘆絲。后來熟了些,我彈吉他她也湊過來。顯然她是不大聽民謠的,我唱《白樺林》,她說,呀,什么曲子呀,這么好聽。后來我介紹趙照的《夢回家鄉》給她,她下到手機,聽了一遍又一遍。后來她嫁到了北京,想必走在天橋過道,總會聽到吉他與民謠。

高曉松說,他們那批從清華走出去的民謠唱作人,當時練吉他,很大部分原因是為了泡妞。因為那時候女生少,而吉他是吸引女生的利器,于是男生紛紛操著吉他,沒日沒夜的苦練。以至于形成了后來民謠興盛的局勢。不少的前輩證明,在八、九十年代,會吉他的男生追女生有巨大優勢。這一優勢到了兩千年之后,就不再明顯,更多男生扔掉了吉他扛起了單反相機。

在書院工作的時候,來過各種文人。其中有個四十多歲的企業家,見我的吉他,總要借去,對著朋友彈上一曲《愛的羅曼史》或自己寫的歌,聽他與朋友說出自清華,喜歡音樂,我去問他,果然是出自高曉松那個時代的學子。那個時代里走出的清華才子,大部分彈吉他,唱民謠,直到今天,還保持對音樂的一份熱愛。高曉松時常說懷念那個時代,他總念叨,彈琴的孩子都是好孩子。

我的朋友淦,大學畢業后就開始流浪,后來買了輛車,穿梭于云南和西藏之間,在大理與麗江的青年旅社里遇見了各色的詩人、歌手,時日久了,花重金買了幾把吉他,四處拜師學藝,小有所成后便對著妹子唱個不休,扛著麥克風,戴著墨鏡,立到湖邊山腳,迎風高唱許巍的《故鄉》。他跟我說,你也要好好練吉他呀,我現在吉他比你彈的好呢。

在李志《1701》的專輯之前,我聽他的作品最多的是《九月》和《山陰路的夏天》。甚至有好幾次,我都想去南京看看李志所唱的山陰路是怎樣的一條路。小冰在南京,她代我去了,這個小小的情結也算是解了。柳現在的手機歌單里還是排滿逐漸增加的民謠曲目,每隔一段時間,我便潛入她的歌單里找幾首新的民謠聽一聽。小武還是日復一日關注著趙雷,我后來幫她寫了一首將趙雷歌名都嵌進句子里的詩。

我大學時喜歡過一個姑娘,一心想著要給她彈唱一首民謠,效仿前輩們的浪漫。但感情無果,并且似乎對方也并不在意我的吉他或民謠。后來對民謠的喜愛不減,但是要獻曲的激情如潮汐般退去,再沒有涌動過。再撩動吉他,唱起民謠,真的就是為了自己了。不知什么時候明白過來,民謠取悅不了誰,喜歡的人自然遇到一起,不喜歡的,再好的吉他也不過一塊木頭。

回到古代,民謠是《詩經》,是昔我往矣,楊柳依依,是既見君子,云胡不喜。幾千年中,人事也曾斷絕,音書也曾遺失,但是民謠的傳唱一直都在。一代又一代孤獨而不寂寞的民謠詩人將這一脈相承,管它功名多重要,紅塵多寂寥,就這樣像個孩子一樣的歌唱,總能碰到有人像孩子一樣的傾聽。

離開南京的那個夜晚,我和小冰坐在玄武湖的岸邊,我的手上有我在蘇州買的白色串珠,顆顆珠子細潤亮潔,沉甸溫涼,我很喜歡。我把串珠摘下來,對小冰說,送給你吧。小冰說,不要,你戴著好看。我看了身后,岸邊有三棵樹,我們坐的位置正好是對應中間這一棵,我跟小冰說,記住這三棵樹的中間,然后一松手,串珠輕輕咚的一聲,沉入湖中。

后來小冰說,每次經過玄武湖的岸邊,都會想起那晚我沉落的本要送給她的禮物。

我想,這樣就好了。

201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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